山窝窝飞出的“金凤凰”小王,与城里人小朱相恋并结了婚。可自己的农村身份遭公婆百般挑剔,懦弱的丈夫担心“钱根”被父母掐断,只好答应父母与小王离婚。结婚才10天,就面临离婚,心伤的小王决定状告老公索要“青春损失费”。
小王是从麻城农村飞出的“金凤凰”。2010年底,在朋友的生日聚会上,小王和本地人小朱相识,两人互生情愫,渐渐成为一对恋人。
交往期间,小王还是大三的学生,而小朱早已毕业并且开始接手家里的生意,是一位名副其实的“高富帅”。家庭条件的悬殊并没有阻碍两人的恋情。2012年,在小朱的支持下,小王如愿考上了武汉某高校的研究生。两人原计划等小王毕业,就举行婚礼。
但事与愿违,小朱的父母知道两人的恋情后,表现得很不满,甚至多次劝两人分手。去年年底,小朱父母私自做主给小朱介绍了相亲对象,并安排了见面时间。小朱将此事告诉小王后,二人决定先领证。今年年初,二人将各自的户口本偷出后,去民政局登记领取了结婚证。
小朱父母知道后勃然大怒,要求二人离婚,并要挟切断小朱的资金。父母一席话让性格懦弱的小朱慌了神,他答应了父母的要求。丈夫的懦弱,让小王心灰意冷,她找到律师决定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说法
金报援助团律师竹永海:《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形才可以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本案中,小王与小朱的婚姻是自己决定的,小朱迫于家庭压力要离婚,小王可以不答应离婚,这种情况下,一般法院一审是不会判决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