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关注:七旬老汉“助妻沉江”获刑4年 罪名为故意杀人罪,武汉年已七旬的汪爹爹因帮助妻子沉水自杀,日前被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从广州的“孝子杀母”,到武汉的“助妻沉江”,“助人死亡”案件近年引发广泛社会争议。
武汉年已七旬的汪爹爹因帮助妻子沉水自杀,日前被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从广州的“孝子杀母”,到武汉的“助妻沉江”,“助人死亡”案件近年引发广泛社会争议。
70岁汪卫国(化名)与67岁叶爱珍(化名)是武汉汉南区纱帽街一对老夫妻。今年3月,叶爱珍被查出乙状结肠癌晚期。随后,因病情恶化,叶爱珍痛不欲生终日寝食不安。由于3个儿子外出务工,汪卫国将老伴接回家,担起了照料她的担子。汪卫国自己身体状况并不好,股骨头坏死,一只眼睛视网膜脱落,落下3级伤残。
从电视上听说了“水葬”,叶爱珍认为把人沉入江中,死得干净,又不给儿女添麻烦。于是,叶爱珍哭求老伴将她送到江里了结。4月14日上午8时左右,汪卫国找人帮忙将老伴搀扶上助动车,装好妻子衣物和被子,送往长江边的码头。他让叶爱珍坐上被子,连同衣物一起推入长江。汪卫国认为自己是在帮助老伴自杀,没有杀人念头。
叶爱珍的儿子称,母亲住院期间,多次跟他和兄弟说,不要白花冤枉钱了。她年纪大了,做不了手术,就让她死了算了。“每天吵着要出院,舍不得花钱”,出院后请求父亲快点“弄死”她。
3个儿子也承认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请求法院对父亲宽大处理。
法院了解到,汪卫国平时老实,与妻子关系较好。两位老人为子女着想,有了病痛不想拖累孩子们,舍不得花钱治病,又不懂法。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汪卫国故意杀人事实清楚,情节轻微,判处有期徒刑4年。
顺着江水流泪追赶老伴
4月13日,叶婆婆再次求汪爹爹将她沉入江。看着老伴痛苦的神情,汪爹爹最终含泪答应。当晚,他清理好叶婆婆的衣物和被子。次日早晨8时许,将老伴带至汉南区纱帽街江堤外码头处,让叶婆婆坐在被子上,连同衣物一起,一步步慢慢将老伴拖进江水里。
看着老伴一点一点沉入江中,汪爹爹老泪纵横。江水推着老伴远去,汪爹爹顺着江水追赶着。直到百余米,老伴完全没入江水,他才忍痛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