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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离家 男子强奸前妻获刑一年六个月

 

发表时间:2013/7/7 22:25:21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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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离婚不离家,男子强奸前妻获刑,今年44岁的何某与妻子李某在20年前结婚并育有一子,2009年,何某有外遇的事情被妻子发现,双方协议离婚。离婚不久,因为舍不得儿子,李某与何某复婚,2012年9月,两人再次离婚。为了方便照顾儿子,李某没有搬出去住,依然跟何某住在同一幢房子中。

  虽然离婚了,但是两人还是在同一屋檐下生活,一直想复婚的丈夫何某因复婚不成,竟对前妻实施了强奸。日前,江阴法院审结这起强奸案,何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今年44岁的何某与妻子李某在20年前结婚并育有一子,2009年,何某有外遇的事情被妻子发现,双方协议离婚。离婚不久,因为舍不得儿子,李某与何某复婚,2012年9月,两人再次离婚。为了方便照顾儿子,李某没有搬出去住,依然跟何某住在同一幢房子中。

  第二次离婚后,何某一方面恶习难改,依然与“小老婆”来往,一方面跟李某提出复婚。2013年3月的一天,何某找来跟李某关系较好的嫂子,让嫂子做李某的思想工作,劝其复婚,但几番劝说下来,连嫂子也无能为力,李某表示她坚决不会再复婚了。嫂子走后,越想越生气的何某决定“软的不行来硬的”,便走进楼上李某的房间,强行抱住李某,在李某将其推开,明确表明不愿意之后,何某用床边的电线将其捆绑,并用剪刀等物品威胁李某,最终将李某强奸。

  江阴法院审理认为,何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其行为确已构成强奸罪。何某投案自首、当庭自愿认罪,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其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来源: 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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