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台湾:一六旬男怀疑“老来子”非亲生 状告二奶索32万抚养费

 

发表时间:2013/7/31 12:04:56 来源:东方网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六旬男怀疑“老来子”非亲生 状告二奶索32万抚养费,1952年出生的朱某来自台湾,在大陆从事机电工程建设。2002年,朱某与朋友去KTV,认识了1979年生的女子小月,虽然已有家室,但朱某仍与小月发展出一段婚外情。2008年上半年,小月告诉朱某怀上了他的孩子。2008年9月生产当日,朱某以小月家属的名义,在麻醉知情同意书和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字,以丈夫的名义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

  婚外情10多年,私生子也已5岁,可年过花甲的我国台湾籍男子朱某怀疑儿子并非亲生,在多次要求亲子鉴定被“二奶”小月拒绝后,朱某将母子俩告上法院,要求索回这些年支付的抚养费32万余元。昨日,该案在上海一中院二审开庭。

  1952年出生的朱某来自台湾,在大陆从事机电工程建设。2002年,朱某与朋友去KTV,认识了1979年生的女子小月,虽然已有家室,但朱某仍与小月发展出一段婚外情。2008年上半年,小月告诉朱某怀上了他的孩子。2008年9月生产当日,朱某以小月家属的名义,在麻醉知情同意书和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字,以丈夫的名义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2012年,朱某向小月出具了一份保证书写道:“在两年后与我现在太太离婚;本人保证再结婚后对大小宝宝负责。”2010年1月至2012年3月间,朱某向孩子的银行卡内多次汇款。

  这段婚外情在去年出现危机。朱某称,孩子出生后,小月用各种理由向他索取了近百万元抚养费,其中有直接汇款凭据的有30余万元。此后,朱某提出要做亲子鉴定,但小月始终反对,并对朱某工作场所和居住地进行骚扰。为此,朱某怀疑孩子并非其亲生,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小月及孩子返还32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朱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与孩子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故判决驳回原告诉请。朱某不服提起上诉。

  昨天的庭审中,小月方的代理人表示,保证书及医院生产资料都证明,朱某承认儿子系亲生。至于小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原因,一方面是小月不想给儿子的身心带来伤害,另一方面则是怕其后牵涉到儿子抚养权的争夺。

  朱某拒绝调解。本案将择日宣判。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南宁民事律师,南宁优秀律师,南宁大成律师
更多与 南宁民事律师,南宁优秀律师,南宁大成律师 相关新闻:

 
上一篇重庆:一女子为离婚 两次犯重婚罪
下一篇[南宁律师] 19岁女子嫁41岁富豪 15年后称有代沟提离婚索千万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