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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 父亲花4.7万块钱给智障儿子买“媳妇” 双双获刑

 

发表时间:2013/7/29 11:52:27 来源: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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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月后,“媳妇”偷偷逃走

  买来的“老婆”原是被拐妇女,父子双双被起诉,儿子还涉嫌强奸

  给傻儿子找了个媳妇,在余杭打工的河南人老章觉得这4.7万元花得值。但就在老章幻想儿子能延续章家“香火”时,“媳妇”跑了。随后,警方还找上门来带走老章父子。

  让老章父子没想到的是,因涉嫌收买被拐卖妇女罪,他俩双双被余杭检察院提起公诉,儿子小章还多了个强奸“媳妇”的罪名。

  4.7万为傻儿子买来“媳妇”

  老章,48岁,老家在河南,仅有一个孩子小章。因智力发育迟滞,22岁的小章有点轻度弱智。

  担心儿子傻娶不到媳妇,老章很心急。去年6月,以前打工认识的一个女人陈某(目前在逃)打电话给老章,问小章有没有找好老婆,没找好的话自己有个妹妹可以介绍俩人认识。

  老章和陈某约好让其带着妹妹到自己的河南老家见面。去年7月10日,老章和儿子见到了陈某和她“妹妹”,两人从陈某口中知道了这个“妹妹”晓玲(化名)的一些情况:晓玲已经育有两个孩子,在家的时候丈夫经常打骂她,靠拾荒度日,脑子有一点点不好使。

  考虑到儿子和晓玲智力差不多,老章没有过多嫌弃。一番讨价还价,最后商定老章给陈某4.7万元,晓玲则成了小章的“老婆”。

  “媳妇”跑路牵出拐卖真相

  几天后,老章带着儿子和晓玲一起回了余杭。

  在余杭的出租房,小章多次采用打巴掌等暴力方法,强行与晓玲发生性关系。直到去年8月13日,晓玲逃离租房,后被公安机关解救。

  经警方调查,晓玲其实是从云南被拐卖到外地的,30岁,已婚,无精神病,但为边缘智力者。

  随着调查深入,事件过程得以还原:2012年7月的一天,晓玲独自一人在村里玩,这时同村人陈某告诉她可以带她到外面去打工,还说会给她买好吃的,并要求她不要告诉家里人。晓玲想到自己的老公要打骂她,而且在外面还有外遇,所以决定和陈某一起离家出走。

  之后,陈某辗转把晓玲带到了河南,见了老章父子,而陈某两天后就独自“消失”了,留下晓玲一个人。这时候晓玲才意识到自己被“卖”了。

  父子双双面临牢狱之灾

  据晓玲自己说,小章警告过她,让她不要随便乱跑,不然要打她,晓玲被吓得不敢跑了。但直到去年8月13日晚上7点多,晓玲觉得实在过不下去了,偷偷跑了出来。之后,晓玲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报了警。

  承办检察官说,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收买被拐卖妇女是指对被拐卖妇女实施收买的行为。其中的“收买”,是指行为人以金钱或其它具有经济价值的财物作为交换代价,从拐卖者处将被拐卖的妇女占为己有的行为。同时,因为公民的人身在我国具有不可买卖性,所以无论行为人的收买行为是否违背被收买人的意志,只要实施了收买行为,将被拐卖的妇女买归自己控制,即可构成收买被拐卖妇女罪。

  此外,小章多次采用暴力方法,强行与晓玲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涉嫌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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