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男子拐骗4名男孩欲勒索家长 事败持刀全部杀死,经审理查明,2012年2月4日中午,汤运涛驾驶自家三轮车到唐县葛堡村后,遇见在一旁玩耍的被害人邸某、刘某等四男孩。当时,汤运涛因经济困难,产生诱骗这几个孩子至其家,然后向孩子家人索要钱财的念头。
6月6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将曾引发社会震惊和广泛关注的唐县“四男孩被杀案”案犯汤运涛验明正身,押赴刑场,于当日执行死刑。
经审理查明,2012年2月4日中午,汤运涛驾驶自家三轮车到唐县葛堡村后,遇见在一旁玩耍的被害人邸某、刘某等四男孩。当时,汤运涛因经济困难,产生诱骗这几个孩子至其家,然后向孩子家人索要钱财的念头。
为了让孩子们乖乖地走,汤运涛对孩子们说,跟他一起到蠡县去玩儿,并称已经告知了孩子们的家长。随后,汤运涛将邸某等四人骗出葛堡村,开其三轮车带四人往蠡县方向行驶。行驶途中,汤运涛带着四个男孩在清苑县冉庄地道战展馆逗留并玩耍。
当日16时许,汤运涛欲驾车带几个孩子回蠡县,可孩子们却因出来时间太长要求回家。汤运涛见诱骗回蠡县不成,遂生杀人之念。18时46分,汤运涛驾车沿望唐路(望都-唐县)唐县方向行驶。途中因刘某下车解手,汤运涛便将车停下,并故意关闭电瓶闸,让四人摇车。此时,他趁几个男孩不备,用棒球棒和水果刀将四人先后杀害,当晚汤运涛驾车逃离现场。后经法医鉴定,四男孩均为颅脑损伤死亡。
汤运涛被抓获后,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7月26日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汤运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分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各18083元。
法院一审后认为,被告人汤运涛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四名被害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汤运涛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予以惩处。
随后,汤运涛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院裁定维持原判,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决定对其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