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老人娶保姆婚前立遗嘱 去世前转让百万股权起纷争,汪涓今年51岁,宁波人,多年前下岗后,她就一直靠给别人家做保姆维持生计。因为汪涓做事细心,服务得也周到,她在这行还是蛮受欢迎的。这期间,她跟丈夫却因为感情不和而离婚了,因为感情受挫,汪涓也没再打算找个男人结婚。
老人被保姆的悉心照料感动,娶保姆为妻并把遗产留给保姆的事情似乎已经屡见不鲜。但同样是做保姆的汪涓(化名),却在遇到类似的情况时“吃了亏”。45岁的汪涓嫁给70岁的许老伯,婚前,老人立下“遗嘱”百年后将自己的财产作为汪涓颐养天年之用,但许老伯在去世前却将名下的价值百万的股权转让给了儿子。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债权纠纷。
保姆嫁为老人妻
汪涓今年51岁,宁波人,多年前下岗后,她就一直靠给别人家做保姆维持生计。因为汪涓做事细心,服务得也周到,她在这行还是蛮受欢迎的。这期间,她跟丈夫却因为感情不和而离婚了,因为感情受挫,汪涓也没再打算找个男人结婚。
6年前,汪涓经过保姆中介,来到了许老伯家里做保姆。许老伯70岁,家庭条件很不错,本应是颐养天年的年纪,但他丧偶多年,身体也不怎么好,子女由于忙于工作,也无法经常看望许老伯。
在汪涓眼里,家庭富裕的许老伯的生活并不那么如意,至少精神生活很贫瘠。她理所当然地肩负起照顾许老伯的重任,除了伺候衣食起居,她还有意识地陪许老伯说话解闷。在她的照料下,老人的精神好了许多,话也多了起来,两人还产生了感情。
许老伯被汪涓的照顾所打动,2008年4月,他写下了一份“遗嘱”:“继经婚姻挫折的汪涓愿意与年纪相差20多岁的我结为夫妇,照顾我安度晚年,为报答和安置其晚年,我百年之后愿将我的财产(房屋、股权等我的遗产部分)作为汪涓颐养天年之用。”
2008年汪涓和许老伯登记结婚。
百万股权起纷争
许老伯的年纪大了,身体更是一天不如一天,2011年初,许老伯因病去世。
汪涓在处理许老伯财产时发现,在2010年底,也就是许老伯去世前2个月,许老伯将名下的价值百万的股权转让给了儿子许恒(化名)。汪涓认为,许老伯早在几年前的“遗嘱”里就写明股权是归她的,那么许恒应该支付她百万股权转让款。今年年初,她到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起诉许恒。
许恒对此却另有说法:股权转让款早在转让当时已经在父亲和子女之间处理完毕,汪涓并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相对方,股权转让无需向她说明,她也没有权利起诉。
许恒还表示,在父亲去世前十几天,父亲就在医院立了遗嘱,处理了财产,他们和汪涓就达成了协议,汪涓已经拿到30多万。但是由于他没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这项证据,且汪涓不同意质证,因此法院对这项证据未予认定。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许老伯出具“遗嘱”时,汪涓和许老伯还没有结婚,她并不是许老伯的法定继承人,因此所谓的“遗嘱”,法律行为的性质应是遗赠。许老伯死亡后,受遗赠人汪娟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因汪涓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在两个月内作出了接受遗赠的表示,应视作已放弃受遗赠。况且,在许老伯生前,股权已经被转让,股权不在许老伯的遗产范围内。因此,法院驳回了汪涓的诉讼请求。
汪涓不服,提起上诉。经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许恒支付汪涓30万股权转让款,双方就这笔股权问题再无纠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