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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 女子为哄老公开心诈骗460万被判无期

 

发表时间:2013/6/14 21:53:53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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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律师关注:女子为哄老公开心诈骗460万被判无期,法院认定,李某于2009年3月至2012年8月间,向被害人梁某等5人谎称其能够低价购买到中国人民银行位于朝阳区广达路2号院的福利房,其通过伪造劳动合同书、中国人民银行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将其租赁的房屋冒充福利房出售,与5名被害人签订购房合同,骗取购房款共计460余万元。案发前,李某归还梁某等3人共计38万元。

  昨天上午,30岁的北京女子李某因以低价购买人民银行福利房为由,诈骗5人460多万元购房款,而被市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她自称犯下此案的原因仅仅是为了讨好老公,“我往回拿钱,我老公就对我好,没钱就对我不好”。她的老公在她出事后,很快提出离婚。

  1982年出生的李某,是北京人。2012年9月4日,她的父母在得知女儿行骗后,亲自带着女儿到派出所自首。昨天上午,李某的父母、姑姑等六七位亲属,在法庭等候李某涉嫌合同诈骗案的宣判。李某被带上法庭看到父母后,顿时捂住脸抽泣,李某的母亲也在旁听席上落泪。

  法院认定,李某于2009年3月至2012年8月间,向被害人梁某等5人谎称其能够低价购买到中国人民银行位于朝阳区广达路2号院的福利房,其通过伪造劳动合同书、中国人民银行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将其租赁的房屋冒充福利房出售,与5名被害人签订购房合同,骗取购房款共计460余万元。案发前,李某归还梁某等3人共计38万元。

  对于行骗的原因,李某表示,完全是为了讨好丈夫王某。2008年左右,李某与王某相恋。由于李某是城里人,而王某是郊区农民,且比李某大7岁,因此当时父母不同意,李某从家中偷出户口本,私自与王某结婚。婚后,两人感情一直不好,只要家里没钱王某就打李某,李某还因王某的殴打两次流产。李某发现,只要她往家里拿钱,丈夫就会对她好一些。然而,身为公司职员的李某月薪几千元,无法满足丈夫的需要,于是她想到了骗。

  李某骗来的钱基本用于给丈夫王某买车、家里盖房以及王某去澳门赌博。李某一直坚持称老公并不知道其诈骗的事实,所以王某并没有被追究刑责。在李某出事不久,王某便提出离婚。

  案件审理中,李某提出她曾给过一名受害人4万元回扣,王某知道此事能够给她作证,但王某到庭作证时却称自己并不知情。案发后,李某的父母借遍了亲戚朋友,帮助李某退还了部分赃款,而王某却称自己没钱,不能帮助妻子退款。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某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并判处她无期徒刑。记者了解到,案发后,司法机关扣押了李某14万余元财产,将按比例发还被害人,并继续责令李某退赔剩余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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