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农民“夫妇”为筹毒资自产自销枪支被判刑,42岁的蓝某华是高州市新垌镇人,初中毕业后便外出打工,2009年因吸毒上瘾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两年,2011年7月回家后,与在戒毒所认识的吕某瑰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两人不久双双复吸,再次染上毒瘾。
高州一对瘾君子农民“夫妇”为筹集毒资不惜铤而走险,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找快钱”,仅凭网上查阅到的一些造枪资料就开始自产自销枪支。近日,高州法院对该起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件依法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蓝某华、吕某瑰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和三年。
42岁的蓝某华是高州市新垌镇人,初中毕业后便外出打工,2009年因吸毒上瘾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两年,2011年7月回家后,与在戒毒所认识的吕某瑰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两人不久双双复吸,再次染上毒瘾。
为筹集毒资,蓝某华决定造枪卖钱。他在互联网上查找了一些造枪的资料并加以钻研,没几天就掌握了造枪的技术。
本月11日,当地公安机关根据工作线索在蓝某华家中将其与吕某瑰一举抓获,并当场缴获冲击钻、砂轮机、切割机、电焊机、焊条等作案工具一批,及成品、半成品自制散弹枪各一支。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底至2012年3月,蓝某华购买材料非法制造枪支,以500元至7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卢某、钟某、程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吕某瑰则负责帮助蓝某华联系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