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女子与小叔子同居12年 养老生女惨遭抛弃,谭妹告诉记者,她与韩某某在领结婚证之前,已经怀有身孕。正当两人准备补办结婚证时,韩某某因犯罪被判入狱。2001年,谭妹生下小女儿,小女儿因病未及时治疗,落下瘫痪终身残疾。自谭妹和韩某某在一起后,她和韩某某的母亲共同居住,并照顾老人。
与小叔子同居12年,照顾其母亲,并生下女儿,谭妹辛苦付出多年,最终不得不与“丈夫”分道扬镳。“真后悔当初没领结婚证,要不然他也不会这么欺负我。”谭妹对记者说。
因男方入狱没领结婚证
谭妹是南丹县吾隘镇拉留屯的村民,1992年与前任丈夫韩某松结婚,婚后一年生育大女儿,1998年丈夫韩某因病去世。
谭妹说,2000年,经人撮合,她与小自己四岁的堂弟韩某某确定恋爱关系。这遭到了她父母的强烈反对,谭妹却一再坚持,此后,她与家人很少往来。
谭妹告诉记者,她与韩某某在领结婚证之前,已经怀有身孕。正当两人准备补办结婚证时,韩某某因犯罪被判入狱。2001年,谭妹生下小女儿,小女儿因病未及时治疗,落下瘫痪终身残疾。自谭妹和韩某某在一起后,她和韩某某的母亲共同居住,并照顾老人。
女方:男方嫌弃自己未生男丁
2005年,韩某某刑满释放不久,她就到大厂镇打工赚钱。不久,二人共同在本屯自家宅基地建立起了一座两层高的楼房共同居住。
韩某某出狱后,二人的关系变出现问题。矛盾从何而来?谭妹说,因得知二人的女儿是残疾,且她已被当地计生委结扎,无法再生男孩,韩某某便对她心生不满。但这一说法并未获得男方的证实。
谭妹说,2010年,韩某某的母亲去世后,韩某某开始长期不回家,并与其他女性有来往,二人为此多次发生争吵、打架。
法院调解:房子归女方,孩子归男方
原本,谭妹不想与韩某某结束同居关系,但她后来发现两人已不可能再复合,于是,今年5月,她拿着诉状到南丹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希望法院解除其与男友现在的同居关系。
5月14日,广西南丹县法院城关法庭法官上门调解。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上,谭妹要求将二人现居住的楼房归自己所有,女儿也由自己抚养。韩某某表示愿意放弃房子,但女儿给谭妹抚养不放心,自己在外打工收入比较高,又可以供女儿上学,女儿应该归自己抚养。经法官悉心调解,最后,谭妹同意放弃女儿抚养权,每个月支付女儿生活费200元,直到女儿年满十八周岁。这起叔嫂“合婚”同居的纠纷,最终得以化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