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律师转载:80后女子虚构股权诈骗被判入狱12年,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1月期间,胡某先是以向被害人谎称可以代理购买四会农信社的内部股权为名,骗取被害人信任,然后私自在被害人的股权证上伪造购买记录、虚构购买数量,或以遗失为由将被害人的股权变更到自己名下等方式骗取钱财。
广东肇庆市中级法院发言人13日对外表示,肇庆市四会籍80后女子胡某谎以代理购买四会农信社内部股权为由,通过伪造购买记录、虚增股权,一年内骗取亲朋好友16人次金额高达190多万元人民币,被四会法院依法判处入狱12年并处罚金5万元人民币。
该发言人称,判决后胡某不上诉,目前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1月期间,胡某先是以向被害人谎称可以代理购买四会农信社的内部股权为名,骗取被害人信任,然后私自在被害人的股权证上伪造购买记录、虚构购买数量,或以遗失为由将被害人的股权变更到自己名下等方式骗取钱财。
2012年5至6月仅一个月,胡某便以该方式骗取13名被害人180多万元。2012年6月8日,四会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后发现胡某的行骗情况并报警,同年7月13日胡某被逮捕归案。
四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但鉴于其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认罪态度较好,遂从轻作出以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