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律师转载: 妻子闹离婚索要10万“保姆费”,王大婶要求陈大伯支付其10万元“保姆费”。她的理由是,自己照顾婆婆很长时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不给“保姆费”,她不同意离婚。
杭州陈大伯和王大婶结婚前,都离过婚,两人同居了12年,才办理了结婚登记,可就在今年4月份,陈大伯要求离婚。
这下,王大婶不答应了,她要求陈大伯支付其10万元“保姆费”。她的理由是,自己照顾婆婆很长时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不给“保姆费”,她不同意离婚。
男女同居12年后
才办结婚登记手续
陈大伯今年57岁,在30多岁时离的婚。1995年底,经人介绍,他认识了同样离异的王大婶。
王大婶比陈大伯年长两岁。可能同样是离异人,很快两人陷入热恋,并同居在一起了。
两人虽然一直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但过得还算愉快。
陈大伯的老母亲身体不好,也是王大婶在照顾。旁人眼里,他们俨然是一对恩爱夫妻。
转眼到了2007年,王大婶的老父亲病危。临终前,老父亲拉着女儿的手,希望王大婶和陈大伯去办个结婚登记,这样,以后老了也有个依靠。王大婶听从了老父亲的话,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婆婆老年痴呆后
夫妻矛盾不断升级
后来,随着陈大伯老母亲病情加重,老年痴呆也越发厉害,王大婶与陈大伯间的矛盾不断升级:
王大婶怪陈大伯抠门,连老婆婆用的尿不湿也不肯买。
陈大伯则怪王大婶没尽心照顾老母,导致她饱一顿饥一顿的。
两人大吵一顿后,陈大伯干脆请了长病假服侍老母亲,不让王大婶搭手了。
王大婶也落个清净,每天早出晚归,家里其他事情也不管。陈大伯气得和她大吵,甚至还动了手。
今年4月初,陈大伯气咻咻地来到江干区法院,要求离婚。
王大婶接到法院电话,倒也爽快:“离婚可以,叫他拿10万元钱来!”
案子安排在“朱学军法官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陈大伯和王大婶一前一后站着,脸都拉长着。
法官问王大婶:“拿10万元的依据是什么?”
王大婶气不打一处来:“他赌博,输钱了,就问我来拿,还搞网恋,有天半夜,我醒来,竟然发现他赤身地对着电脑……”
“好了好了,别给我丢人现眼!你自己有什么好的表现啊?天不亮出门,跳早舞,和那些腻心得要死的老头子搂搂抱抱……”陈大伯因为本身有点口吃,一激动,口吃更严重,脖子上的青筋都暴出来了。
女方索赔10万“保姆费”
法官当起“和事佬”
王大婶解释说,自己照顾病重的婆婆那么长时间,10万元就算“保姆费”。他没钱就想离婚,门都没有。
朱学军法官听了双方的数落,真是又好气又好笑:“两人年纪加起来都已经100多岁了,还在说这些乌七八糟的事情,难听不难听啊?大家都不要相互指责了,还是背靠背,听我给你们调解吧。”
陈大伯气呼呼地对法官说:“我们还申请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法官你跟她说,她要是再奸奸刁刁,我一定要跟她分清楚!”说完,就走到外面抽烟去了。
朱法官觉得这正是促成双方调解的切入点。于是,在单独跟王大婶交流时,点了她一下:“经济适用房,有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哦!”
王大婶着急了:“法官,你的‘和事佬电视’,我几乎每天看。我求求你帮帮我,买房子的钞票,都是我拿出的,房子不能分给他的,况且房子还没拿到钥匙。他有什么钞票?都赌光了的。”
随后,法官又做起陈大伯的工作:“一日夫妻百日恩。念在她照顾你老娘那么多年的份上,多多少少给她点钱,让她心理平衡一下。反正买房子你也没出钱,房子归她算了。”
陈大伯倒也听劝:“给她5000元钱,房子我放弃。”
几个回合调解下来,双方总算达成协议:
双方自愿离婚,陈大伯支付王大婶一万元,那套经济适用房归王大婶,王大婶一个月内搬离现在居住的房屋(系陈大伯母亲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