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律师转载:夫妻因孩子患脑瘫欲离婚 都要“甩”孩子被驳回
因发现孩子患先天性脑瘫,江苏大丰一对夫妻决定离婚,但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15日,记者从当地法院了解到,由于双方都不愿意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不符合《婚姻法》中关于离婚条件的规定,法院最终驳回男方的诉讼请求。
3月28日上午,20多岁的小伙纪某来到大丰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和妻子汪某离婚。立案法官经询问后得知,纪某与汪某均系“85后”,从小就相识,在双方父母的撮合之下,两人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汪某产下了他们的爱情结晶,为小家庭增添了一份欢乐。可是好景不长,在孩子一岁时,夫妻俩发现孩子还坐不稳,而且反应很慢,后来到医院检查被确诊为先天性脑瘫。此后的日子,纪某和汪某的生活不再像以前那么和谐了,经常发生争吵,感情渐渐破裂。
大丰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及时组织纪某和汪某进行调解,耐心劝导他们。当承办法官问及两人为何离婚时,纪某说,因为他们的孩子患脑瘫,父母希望两人离婚,再加上最近两人一直争吵已经没有感情了。汪某听后,情绪顿时激动起来,表示同意离婚,但不要孩子。在法官再三劝导教育下,双方仍坚持要离婚,且均不愿意抚养小孩。法院最终判决两人不准予离婚,驳回了纪某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根据我国《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父母对其所生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夫妻双方不得因子女所患任何疾病而提出离婚,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此案中,纪某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不符合《婚姻法》中关于离婚条件的规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