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高二学生补课摔伤致残 法判学校赔付56万

 

发表时间:2013/3/7 9:43:06 来源:兰州晨报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关注:高二学生补课摔伤致残 学校赔付56万,2008年暑假补课期间的一天下午,张掖市甘州区高二学生小张在体育课开课前,在奔赴卫生间路途中,因跨越绿化隔离带时不慎摔倒在水泥地坪上,致头和身体着地受伤。被法院判令承担相应六成过错责任,需支付56万余元的各项经济损失费。

  高中学生暑假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课时意外受伤造成终身残疾,最终学校因未尽到对学生安全和健康保持高度注意的义务,且没有及时采取合理救护措施,致使学生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被法院判令承担相应六成过错责任,需支付56万余元的各项经济损失费。3月6日,记者从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样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2008年暑假补课期间的一天下午,张掖市甘州区高二学生小张在体育课开课前,在奔赴卫生间路途中,因跨越绿化隔离带时不慎摔倒在水泥地坪上,致头和身体着地受伤。其后,小张被老师安排的同学搀扶到校医室进行了简单的外伤口清洗包扎后,独自在教室休息。孰料,下课后,返回教室的同学发现小张倒地昏迷不醒,该校领导、老师、同学急忙将其送往医院救治。最终小张伤势过重,被鉴定达到二级伤残。后小张将学校告到法院,要求学校承担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损失总计80余万元。

  甘州区法院审理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精神,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过程中,对学校未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应当预见和注意义务而发生学生损害后果的,可以认定学校存在过错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该案中,小张摔伤头部后,老师和校医均应知道该学生头部受伤可能存在的危险性,但均没有对其伤情予以足够重视,既没有及时通知家长,也没有作进一步检查治疗或及时送往医院进行必要的检查,而是在小张伤情不明的情况下,仅派学生将其送到教室休息,没有派人进行看护与照顾,直至两节体育课后,同学发现在教室的小张已昏迷不醒。因学校没有尽到对小张安全和健康保持高度注意的义务,且没有及时采取合理救护措施,以致延误了小张最佳治疗时机,致使其终身残疾,因此学校应承担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和必要照管的主要民事赔偿责任。该案一审作出如上判决后,学校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南宁民事律师,南宁在线律师,南宁大成律师事务所
更多与 南宁民事律师,南宁在线律师,南宁大成律师事务所 相关新闻:

·社会关注:女婴低烧接种疫苗致残 14年后获赔4·男子手机被盗后将小偷殴打致残获刑2年半赔18万
·[南宁律师] 女生遭嘲笑在校跳楼致残 法院判学·学生在校做清洁摔伤 法院判学校承担30%责任
·[南宁律师] 男子因帮同事忙眼部受伤致残 起诉·社会关注:务工妇女干活时不慎摔伤 工地否认雇
·南宁律师提醒:男子路边临时停车造成他人撞车·安徽:老太跳广场舞摔伤称遭2岁男童撞到 索赔

 
上一篇恶作剧:女子怀疑丈夫出轨 自导自演“绑架案”试其诚心
下一篇已婚男自称博士网上相亲连骗多名女子获刑5年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