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妹妹为要双倍利息 拒不接受姐姐百万执行款

 

发表时间:2013/3/5 23:07:54 来源:法制晚报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关注:妹妹为要双倍利息 拒不接受姐姐百万执行款,近日,海淀法院执行局接待大厅就上演了这一幕,六十多岁的肖大妈拎着100万现金向执行法官求助,说她两个妹妹作为申请执行人,为多要利息一直拒收这笔钱。

  被执行人使出浑身解数赖账早已司空见惯,可被执行人拎着百万巨款追着法官还钱的事,还真不多见。近日,海淀法院执行局接待大厅就上演了这一幕,六十多岁的肖大妈拎着100万现金向执行法官求助,说她两个妹妹作为申请执行人,为多要利息一直拒收这笔钱。

  海淀法院上午通报,法院已经为老人的这笔案款办理了提存手续,她无需再承担双倍的逾期利息。

  肖大妈有姐妹三人,她是老大。早些年,她与丈夫离异,由于孩子尚小,一边上班一边照看孩子非常吃力,她便带着孩子搬回娘家与父母同住。孩子长大成人后,肖大妈继续照顾父母,直到为父母养老送终。

  肖大妈的父母临终前留下遗嘱,因为老大照顾父母最多,将价值300万的房产留给肖大妈继承,并由她给两个妹妹各50万元作为补偿。肖大妈的两个妹妹对此颇为不满,不认可遗嘱,将肖大妈诉至法院要求分房。

  法院审理后判令房产归肖大妈所有,肖大妈给付两个妹妹各50万元,如未按时给钱,肖大妈应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利息。

  肖大妈说,判决生效后,她多次找两个妹妹给钱都被拒绝。俩妹妹都说,“不能便宜你,我们就是不要钱,一定让你支付双倍利息,这比把钱存银行合适!”

  肖大妈无奈,带着100万找到法院。

  执行局法官了解到具体情况后,帮助肖大妈将100万元案款办理了提存,办理当日即视为义务履行之日,肖大妈无需再承担双倍的逾期利息。

  相关解释

  义务人履行后 权利人应当接受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人自动履行义务,权利人应当接受。

  权利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的,义务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将标的物提存,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价款。

  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也归债权人所有。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南宁刑事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南宁大成律师
更多与 南宁刑事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南宁大成律师 相关新闻:

 
上一篇男子伪造养母去世公证骗取其百万房产已被刑拘
下一篇南宁律师关注:“黑医生”两年非法鉴定胎儿性别736次获刑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