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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曝光男同身份 妻子次日跳楼

 

发表时间:2013/3/19 10:11:12 来源:成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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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律师转载:女博士因丈夫是同性恋自杀 父母向女婿索赔63万元,昨日下午2时,成都中院审判法庭外,几十名学生将过道围得水泄不通。一扇大门内,这起案件正在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下午4时许,法庭大门打开,罗莉的父母及双方律师先后走了出来,程伟没有出庭。

  “我是同性恋,我骗了你。”在微博上公开自己的同性恋身份后,程伟(化名)万万没有想到,博士生妻子于次日跳楼自杀。作为“同妻”中的一员,31岁的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韩语教师罗莉(化名)之死引发轰动。岳父母将程伟告上法庭,索赔63万余元,一审却以失败告终……昨日,成都中院二审此案,法院未当庭作出宣判。

  现场

  不公开审理 被告未出庭

  昨日下午2时,成都中院审判法庭外,几十名学生将过道围得水泄不通。一扇大门内,这起案件正在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下午4时许,法庭大门打开,罗莉的父母及双方律师先后走了出来,程伟没有出庭。

  “法院将择日宣判!”罗莉的父亲告诉记者,与一审不同的是,昨日庭审过程中,双方还就是否有证据证明程伟系同性恋展开辩论。“程伟有责任就一定会负责!”程伟的代理律师表示。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在外面发生同性恋行为,侵犯了罗莉的心理健康权!”罗莉父母的代理律师陈界融称,程伟在微博上公布自己的同性恋身份,侵犯了夫妻共同的隐私权。正是基于这两点,才导致罗莉不堪压力选择自杀。程伟在吵架后离家,放任罗莉自杀的行为,还侵犯了罗莉的生命权。

  回放

  丈夫曝光男同身份 妻子次日跳楼

  去年6月15日凌晨,罗莉从科华南路一座公寓的13楼坠下,当场身亡。2012年,对罗莉来说本应是幸福的一年,结婚、考取博士生,可谓是双喜临门。她为何以这样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呢?

  事情还得从去年5月21日说起。那天早上,程伟在洗澡时手机短信铃声响起,罗莉打开一看,短信内容极其暧昧,更令她气愤的是,短信是一名男性发来的。此时,罗莉终于明白,丈夫并不是像他自己所说的是“双性恋”,而是一个纯粹的gay(男同性恋)。

  “我就是个王八蛋,不值得你伤心。”“罗老师,对不起,我就是个gay。是我骗了你,骗婚的目的就是为了掩盖自己。”在罗莉自杀前,程伟曾通过短信向她道歉。6月14日,程伟还在微博上公开了自己的同性恋身份。那天,夫妻二人再次发生争吵,随后程伟独自外出,回家后睡在另一房间。6月15日凌晨3时许,罗莉发出最后的微博:“这个世界真叫人疲倦,那么就让一切都结束吧!”2个小时后,她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一审

  死者父母败诉 男同丈夫不担责

  意外发生后,罗莉的父母认为,程伟不仅骗婚,还在坠楼事件中不作为,具有严重、明显过错,且与罗莉的死亡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应承担至少50%的赔偿责任,共计63万余元。

  程伟辩称,罗莉也曾是同性恋,因为他们在恋爱时,均向对方坦承了自己不是正常的异性恋,且有与同性交往的经历。他们的婚姻合法,不存在骗婚的说法。自己对罗莉坠楼死亡一事,不构成法律上的不作为。老罗告诉成都晚报记者,罗莉高中、大学时都谈过对象,长期在重庆生活的他没有发现女儿有性取向问题。

  武侯法院一审后认为,公民的同性恋倾向及行为,法律尚无禁止性规定。因此,不论罗莉与程伟婚前是否知悉对方有同性恋倾向,均不影响双方自愿登记结婚的法律效力。另外,夫妻之间发生矛盾,其情感的伤害和情绪的刺激是双向的,应对矛盾的方式也是多样的。本案中,对程伟公开自己性取向的行为,跳楼自杀并非罗莉必然的、唯一的应对方式。罗莉生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对自身情绪的控制和对自身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罗莉本人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程伟是否进行了劝慰、照看、防范和阻止,并不产生法律责任主体的变更和转移。据此,法院驳回了罗莉父母的诉讼请求。罗莉父母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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