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律师转载:男子离婚3年发现儿子非亲生 起诉前妻获房产,2010年,结婚7年的肖某与顾某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中约定儿子抚养权归女方,随同女方生活,男方自愿承担儿子的抚养费每月500元,直至儿子大学毕业。同时约定,男方可随时探望儿子。
离婚三年后,随着孩子的长大,当爹的发现孩子越来越不像自己,回想起离婚前的种种迹象,肖先生怀疑这个所谓的儿子根本就不是自己的亲骨肉,于是便怀着一颗忐忑的心,带着孩子的一撮头发做了DNA检测。最后的结果印证了肖先生的想法,于是一纸诉状,肖先生将前妻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自己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昨天,奉化法院调解了这起案件。
亲子鉴定:儿子不是亲生
2010年,结婚7年的肖某与顾某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中约定儿子抚养权归女方,随同女方生活,男方自愿承担儿子的抚养费每月500元,直至儿子大学毕业。同时约定,男方可随时探望儿子。
想着儿子跟随母亲一起生活,为了让儿子生活得好一点,肖某便将财产的70%分给了顾某。双方的共有财产为一套商品房和一辆车,离婚后,协议约定商品房一人一半,车归顾某所有,商品房的按揭贷款由肖某支付。
2010年过去了,看着越长越大的儿子,肖某觉得怎么长得一点都不像自己。心生怀疑的肖某在2013年1月拿着儿子的头发去申请了DNA鉴定,根据鉴定意见显示,肖某并非该小孩亲生父亲。
这一结果,让肖某一下子就懵了,养了10年的儿子,居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个结果肖某怎么也接受不了。
两份诉状:要求重新分家产
今年3月1日,肖某向法院提交了两份诉状。一份要求终止自己对顾某儿子的抚养义务,并要求顾某偿还10年的抚养费6万元(包括离婚后原告支付给被告儿子的抚养费,每月500元)及精神赔偿费3万元。
另一份,肖某要求重新分割两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置的共同财产,主张将70%的财产归原告所有。
调解现场,面对白纸黑色写得清清楚楚的鉴定报告,顾某无力解释,承认儿子确实不是肖某的。
“这事情,我也没什么好解释的。”带着一脸的愧疚感,顾某表示这个秘密自己藏了这么多年,其实一直都很担心这一天的到来。
“反正婚早就离了。但这么多年,我养的居然不是自己的孩子,这气我怎么也咽不下去。”面对法官,肖某也倒起了苦水,“虽然3年前就离了婚,孩子也跟着她住,但小孩一直是我妈在带。这个事情我自己都接受不了,家里的老人现在更是难以接受!”肖某表示,在来法院起诉之前,自己已经把这个消息告诉了父母,一直带着孩子的奶奶在得知这消息后,当即表示不会再带孩子了。
“离婚的时候大部分财产分给她,我是想着儿子跟着她生活,总想着母子俩能过得好一点。现在既然儿子不是我自己的,这财产我要重新分配!”DNA鉴定的结果,让觉得自己吃了哑巴亏的肖某下定了决心要拿回大部分财产。
面对肖某提出的两份诉讼请求,许是觉得自己理亏,顾某倒显得异常平静,“孩子我自己会养,房子你拿去吧。”
昨日,两人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肖某与被告顾某所生儿子无亲子关系,孩子由被告抚养。原被告婚后购置的商品房归肖某所有,肖某支付给顾某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