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县顺安镇村民王某因丈夫李某婚外情,导致离婚。王某对李某婚姻期间出轨行为痛恨不已,竟报假警称李某偷了她10万元钱,以此报复李某。铜陵县顺安派出所民警经过仔细调查,查明了原委。
2月2日晚6时许,顺安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王某报警称家中被盗10万元现金。顺安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出警至现场,只见一女子与一男子在争吵。民警立即上前进行了劝阻,随后对情况进行了了解。经了解,女子王某与男子李某本是一对夫妻,因李某有婚外情,两人刚离婚不久。可两人离婚后,却仍然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王某指着李某对民警说:“他偷了我10万元钱。”案情重大,民警对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王某告诉民警,她晚上在厨房烧完饭出来,发现自己的房间门是开的。进房间一看,发现她的被子有被翻动的痕迹,床上的遥控器及床头柜里的10万元不见。李某当场就辩称,遥控器是他拿的,但是没有拿她的钱。李某还告诉民警,据他了解,王某根本就没有10万元钱。这时,王某生气了,当场指着李某大骂:“不要脸的东西,都离婚了,你到我房间想干什么,你去找狐狸精好了,我的10万元就是你偷的,今天不赔不行。”民警对王某10万元钱的来源进行询问,王某却说:“我不管有没有10万元钱,离婚了他就不应该进我的房间,他让我恶心。”原来,王某根本就没有10万元钱被盗的事,只是痛恨李某过去的行为,不该进她的房间,遂报警予以警告、报复。
民警了解情况后,对双方的行为都进行了批评,告知王某报假警是违法行为。同时,告知李某以后进王某的房间,须征得王某的同意。通过民警的大量工作,双方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都表示对此事不追究。(左宏付 吴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