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律师关注:父亲去世隐瞒不报 儿子冒领工资获刑三年,近日,邳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奇的诈骗案。
王老师已去世多年,但其退休工资却一直照常发放且月月有人领取,是何人隐瞒事实且冒领工资?原来是老王之子王华意图不劳而获。近日,邳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奇的诈骗案。
王华是邳州市某镇的农民,其父老王生前为该镇的退休教师。王华平时靠打零工维持生活,生活拮据,老王每月领取退休工资后均对王华进行贴补。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07年9月,老王因病去世,王华本应向镇教办报告此事,但一想报告之后,老父的退休工资必然停发,自己的生活会更加糟糕。于是,王华决定暂且隐瞒父亲去世的消息,以骗取退休工资。王华冒领其父的退休工资直至2012年3月,骗取金额达人民币86481元。2012年5月30日,王华主动到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其归案后,积极退赔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经考察对其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对居住地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宣告缓刑。法院依法判决王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