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律师关注:男子驾驶套牌车闹市连撞29人获刑两年赔偿165万,该案曾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2月18日,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法院一审判处该男子苏景芝有期徒刑二年,并赔偿165万余元,该案附带民事责任人苏景兰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广西一男子驾驶悬挂伪造号牌的小型客车,在行驶途中误将油门当刹车踩,在南宁闹市连撞29人,造成3人重伤,26人不同程度受伤。该案曾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2月18日,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法院一审判处该男子苏景芝有期徒刑二年,并赔偿165万余元,该案附带民事责任人苏景兰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月15日,苏景芝驾驶一小型客车,沿南宁市高峰路由西往东行驶时,感觉车辆有异响,即靠道路左侧停车并下车查看。未发现异常后,随即上车重新挂档起步。在此过程中,苏景芝用力踩油门,车辆快速向前行驶,苏景芝为控制车速采取制动措施,但因紧张误踩油门,导致车辆失控前冲,连续碰撞李某勤、李某玲和甘某兰等人,客车在向前碰撞桂A号牌轻型仓栅式货车的车头前部后停止。
该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的损坏,李某勤、李某玲和甘某兰3人受重伤,覃某升等26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10人轻伤)。
事发后苏景芝用手机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在该事故中被告人苏景芝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随后,苏景芝被带回交警支队接受调查,并于当日被刑事拘留。
警方随后查明,苏景芝所驾驶的小型客车悬挂的闽A5M797号牌系伪造的号牌,该车是苏景兰购买的。
苏景芝在李某勤等26人住院治疗期间,共支付医疗费149986.30元。思某海、梁某芳对苏景芝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法院对被告人苏景芝从轻处罚。李某勤等26人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所花费的医药费全部由南宁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垫付。
法院审理后认为,苏景芝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