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有一儿一女,过着令人羡慕的幸福生活,却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后,竟亲手掐死自己的妻子和一双儿女,他就是庆阳镇原县农民何喜龙。因为他的残忍,在庆阳被人称为“狼爸”。庆阳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泯灭人性的“狼爸”何喜龙死刑。12月24日,庆阳市中级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对何喜龙以注射方法执行了死刑。
家庭矛盾残忍男子杀害妻儿
28岁的何喜龙,是镇原县马渠乡景塬行政村李咀自然村农民。在村民眼中,何喜龙是一个平日里寡言少语,看重家庭,怜妻惜子的“老实人”。他常年在外打工,挣钱养家,年初走,年末归,这就是他这几年的人生轨迹。2011年深冬腊月,何喜龙带着辛苦一年打工挣到的钱回到了家乡,与妻子和一双儿女团聚。由于何喜龙与妻子李某婚后感情不和,他在打工时,妻子李某经常住在娘家。2012年1月21日正是腊月初十,当天中午12时,何喜龙到邻村的岳父家去接妻子回家过年。就在回家的路上,他回忆起这几年自己辛苦为家操劳,妻子却不理解他,没有给过他好脸色,所有的前尘往事在他脑海翻腾,他不由得想质问妻子几句,没想到妻子寸步不让,在这一刻何喜龙对生活所有的向往都蒸发成仇恨。冲动的他,抓住妻子的胳膊,用力一推将妻子推向了脚下二十多米的沟底里,在发现妻子尚有呼吸后,何喜龙又伸出罪恶的双手掐死了妻子。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可当天下午7时回到家中的何喜龙,又产生了杀害两个孩子再自杀的想法。随后,何喜龙从父母家领出5岁的儿子和2岁的女儿后,在一片玉米地里先后将两个孩子捂死、掐死。作案后,何喜龙使用菜刀砍切手腕、用裤带上吊的方式自杀未遂。返回家中,剪断墙上的电线又欲自杀,其父母发现可疑,叫来村里人,问清真相,村民胡某报案。
泯灭人性“狼爸“被执行死刑
2012年8月29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何喜龙故意非法剥夺妻子、儿子、女儿的生命,致三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本案虽系婚姻家庭矛盾引发,但何喜龙杀害亲生儿女的行为为社会所无法容忍,为法律所无法宽恕。纵观全案,被告人何喜龙在同妻子发生口角将妻子推下沟底,扼颈致死后,又亲手杀害亲生儿女,泯灭人性,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意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故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何喜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何喜龙自感罪孽深重,表示认罪伏法,放弃上诉。
2013年12月24日,庆阳市中级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对被告人何喜龙以注射方法执行了死刑。这个“狼爸”在经历了一场从勤劳善良的农民到泯灭人性的“杀人狂”的蜕变后,走完了他疯狂而残绝人性的人生末路。
律师
对新生代农民工给予关爱
当前,出生于上世纪80年代以后,年龄在20岁~30岁之间的新生代农民工已是数量庞大的农民工主体,而本案所涉人员恰是典型的新生代农民工,据此甘肃经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方分析认为,“由于没有多少农业生产技能,更没有多少回到农村的愿望,新生代农民工既融入不了城市,又退不回农村,进而引起了一些社会治安问题。暴力化倾向日趋严重,这是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最重要的一个特点。暴力犯罪的持续上升、重大案件上升幅度大都说明了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倾向的新变化。”王方建议,对新生代农民工给予关爱,加强对这一群体的心理健康及法制教育,可有效减少这一特殊群体犯罪案件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继续教育,提升他们的就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