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恋网上认识一女子并交往一段时间后,年过四旬的的哥张先生拿出多年的积蓄给女友换车。结果女友却提出分手且不知去向,张先生认为自己被骗,将女友告上法庭,要求偿还购车款7万余元。
今日上午房山法院通报称,已受理了此案。
今年5月份,原告张先生与被告杜女士相识于某婚恋网站,两人在网上聊得很是投机,见面后张先生对杜女士一见倾心,两人迅速确立了恋爱关系。
随后两人搬到张先生在丰台某小区的家中共同居住。平时张先生开出租车早出晚归,杜女士将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有了杜女士的照顾,家里变得有模有样,儿子也因此开心了不少,看着家里越来越温馨,张先生认定杜女士就是自己要找的好好过日子的女人。
今年6月底,杜女士提出自己的车太旧了,想换一辆新车,因为自己又没有什么积蓄,想先借张先生的钱。毫无戒心的张先生欣然同意,出资7万元为杜女士购买了一辆三菱轿车并办理了保险手续。
可令张先生没想到的是,买车后,杜女士对自己的态度逐渐冷淡,开始找借口不回“家”。今年9月份,杜女士从张先生家中搬走了自己的全部东西,向张先生提出分手,后关闭手机不再和张先生联系。
无奈之下张先生起诉到法院,认为自己被骗,要求杜女士偿还购车款7万元。
但杜女士称,车款虽然是张先生出的,但是当时两人在恋爱期间,车是赠与给自己的,不同意还款。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