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6日,陈虎、庞宗祥不服该案重审判决,再次上诉至广西高院。广西高院于2011年11月23日、24日在北海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开庭审理后,于2011年12月8日第二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北海中院重审。
王勋所称的“乌痣九”———被警方认为的香杰武,在此时方到案。在此案再度发回重审后,香杰武获知自己被网上通缉,以为弄错了,于2011年12月13日在亲友的陪同下,主动到北海市合浦县公安局十字派出所说明情况,声明自己没做过违法犯罪的事,要求撤销对他的通缉,但被北海警方逮捕。
疑云
广西高院发回重审的意见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在庭审中,多位律师就该案证据提出质疑。
庞宗祥的辩护律师庞信祥告诉南都记者,在检方指控的证据上,从被告人的有罪供述看,在同案人数、联络方式、作案工具、作案过程、逃跑方式和路线等方面,被告人的有罪供述每次均不相同,各个被告人的供述也自相矛盾。
对庞宗祥等人涉案的指控中,除两名司机死亡外,另有两名被害人,但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供述的作案时间、作案工具、逃跑路线等均与受害人陈述不符。此外,被告人供述的作案人数、作案工具、作案结果、逃跑路线等与现场目击证人陈述均不符,而所供述的天气情况、作案工具、作案时吸的香烟、被抢摩托车的停放状态等均与现场不符,“就像各自在编故事,最后无法编成一个完整的故事”。
律师进一步指称,上述供述的取得涉嫌刑讯逼供。律师介绍说,庞宗祥在被警方抓捕三天后,才被送进看守所,陈虎、庞宗祥在每次开庭均声称受到侦查人员三天三夜的刑讯逼供,两人均曾撞墙自杀,但最后被迫按照侦查人员的要求签字或自行编造抢劫故事。
在多次庭审中,庞宗祥等均不认罪,称有罪供述基本上是在侦查机关的审讯场所作出,无罪供述均是在看守所作出,且均是在没有律师会见过的情况下翻供。
在庭审过程中还暴露出多处不合逻辑的细节。律师指称,陈虎的父亲陈修珍于2007年3月18日死亡,侦查机关调查后确认:陈虎3月18日晚从广东搭车,次日即3月19日早上回到博白老家奔丧。从陈虎老家到北海有200多里远(往返400多里),途经的二级公路当时处于停工状态,路面坑洼不平,往返时间约需7小时。3月19日晚,陈虎在家守灵时,如何能奔袭200多里到北海与庞宗祥共同抢劫,次日早上再奔袭200多里返回博白老家继续守灵?
庞宗祥的律师介绍称,庞宗祥夫妻及表弟于2007年1月6日至12日在200里外的钦州市小董镇为其姨婆建房子,证人证言和建房现状足以证实,公诉机关却指控他参与了1月8日、1月10日晚北海市发生的抢劫案。另检方指控的3月19日晚案发时是农历二月初一,庞宗祥当晚在浦北老家与村中人赌博。相关证人出庭作证后,又经侦查人员、高检检察官分别补充侦查询问证人,但仍认定其作案。
自由
该案一审中王勋由法院指定辩护律师为其辩护,陈虎、庞宗祥等人的辩护律师始终为其作无罪辩护。在二审发回重审后,庞信祥律师称,之前的辩护律师均承受了较大的压力而退出。
彼时,北海适逢“四律师案”爆发,2011年6月,北海杨在新等四律师被以涉嫌伪证罪拘押,引发全国律师关注。
庞信祥律师也从多个渠道得到消息,感受到自己面临同样的执业风险。庞信祥向南都记者介绍说,他从庞宗祥家属处了解到,北海警方在对庞宗祥案的补充侦查中,他也成为侦查的方向,家属被询问,律师对家属说过什么?从看守所带出什么话来?
庞信祥为此向全国律师求援。尔后,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杨汉卿、王卫华、刘金滨、贾慧平、王春刚响应声援,分别担任陈虎、庞宗祥、香杰武的辩护人,会见上述被告人,并为庞宗祥、陈虎申请解除强制措施,但法院以没有超过羁押期限为由,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