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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 男子洗澡遭电击身亡 房东被判赔80多万

 

发表时间:2013/11/2 10:55:27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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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强洗澡因电击身亡。家人认为,房东老陈对这场意外要承担责任。不过,老陈并不认可。最终,张强的家人将他和热水器厂家一起告到法院。后经法院审理,认为张强的死和出租屋内电器电路没接保护地线,有直接因果关系,判处老陈赔偿80余万元。

   房子转租了?

  老陈说,虽然收房租的是他,但这套房子,他是租给张强的哥哥张北,而不是张强本人。起先,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签字的也是张北。他认为,还应将张北追加为被告。

  张北表示,起初租住这个房子的人,确实是他,不过后来张强来住了之后,他就搬走了,当时合同还没到期。“我后来带张强去老陈家说过,这个人是我亲弟弟。”他认为,老陈是明知这一点的,所以不存在转租的问题。此后,房租一直都是张强在交。

  法院:张强在生前一直住在老陈的出租房里,并办理了暂住证,还按时交纳房租,所以张强是这套房子的实际使用人。

  热水器是谁装的?

  张强因电击猝死,所以热水器一度被视为“罪魁祸首”。

  在张北和老陈起先签订的租赁合同里,有关物品清单写明,含有一台电热水器,不过并没写明品牌。

  老陈说,张强当时用的热水器不是原来他安装的那台,“是他们自己换掉的”。

  不过,对于这一说法,张强的哥哥张北予以了驳斥:“我住进去时,就是那台热水器,张强也一直没有换过。”

  法院:老陈提出异议,但没有相关证据,不予采纳。

  谁是“罪魁祸首”?

  导致张强意外死亡的原因是什么?这也是本案最重要的问题。

  张强的家人认为,张强在洗澡时因电击死亡,老陈作为出租人,应该保障出租屋内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

  但老陈说,目前并没有明确证据表明张强死因,电器老化、房屋年久失修、张强使用不当等,都有可能是死因。

  法院:原被告均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这台热水器有缺陷,目前也没证据可确定,张强的死亡就是因这台热水器存在缺陷而造成。因此,张强家人要求热水器厂家担责的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根据鉴定报告,热水器使用的插座没接保护地线,室内的电气电路都没有接保护地线,不符合规范要求。而这,也和张强的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原告意见予以采纳。

  判决

  房东赔偿80多万

  在庭审中,这家热水器的厂家表示,他们自愿补偿给张强家人1万元。一审法院审理认定,包括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等,张强的死亡有80多万元的损失,并作出判决:老陈要赔偿这笔钱。

  不过,对于这个结果,老陈表示不能接受,随后提起上诉。后经南京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就电器安全,相关专家表示,市民要检查一下自家线路地接情况,此外购买热水器一定要选“绝缘产品”。(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事发

  租客洗澡时被电死

  张强是苏北人,来南京打工后,租了个房子住。2011年5月一天深夜,张强在卫生间里洗澡。妻子久等不见出来,喊人又不见答应,预感不妙的她赶紧报警。

  民警赶到后,卫生间里的一幕让大伙都惊呆了:张强躺在地上,面色苍白,似乎已经没了知觉。他们赶紧联系了120救护车,可张强被送到医院后,已经被确定死亡,经诊断,死因为电击性猝死。

  虽然并不明确张强的具体死因,但家人认为,出现这场意外,房东老陈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此,双方沟通过许多次,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张强的家人将老陈和热水器厂告上法院,要求赔偿90多万元。

  就在案件诉讼过程中,他的妻子自杀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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