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务工妻心变,丈夫狠心挥刀牢狱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二审裁定,维持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立文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一审判决。
2010年3月至2012年2月,被害人小张在王某家当保姆。期间,小张与王某的情夫小李眉来眼去,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小张的丈夫陈立文从小张手机短信中得知妻子与他人的不正当关系后,悲愤难当。
陈立文念及夫妻多年,隐忍不发,并在内心期盼妻子能回心转意。2012年3月7日凌晨5时许,陈立文在重庆市南岸区其租住房内,与妻子因外遇之事发生争吵,陈立文提出让妻子随其到新疆打工遭拒绝后,认为与妻子的感情已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遂持家中菜刀对小张头、颈等部位砍杀数十刀,因恐妻子未死,又持菜刀将妻子颈部割断,致其当场死亡。
重庆五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立文不能正确处理婚恋纠纷,持刀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残忍。鉴于陈立文犯罪后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公安人员对其实施抓捕,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被害人在与被告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关系暧昧,对引发本案存在过错,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陈立文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提出上诉,经重庆高院审理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