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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 16岁女生协助朋友对女孩施暴 以强奸罪被抓捕

 

发表时间:2013/10/18 22:18:01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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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律师] 16岁女生协助朋友对女孩施暴 以强奸罪被抓捕,女性犯强奸罪,听起来不可能,实际上完全有可能。作为女性,虽然不可能直接对被害人实施强奸行为,但女性与他人一起共同故意对被害人实施强奸行为,就可能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开学没几天,一个惊人的消息在高二年级的学生中传开——李小琴犯强奸罪被抓起来了!女生也能犯强奸罪?不会传错了吧。没错,16岁的李小琴,确实被检察院以强奸罪的罪名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原来,数月前的一天晚上,李小琴与 “铁哥们”成哥、飞哥一起在网吧玩。成哥在找邻座女孩闲聊时,不想竟遭对方翻白眼还附带一句“神经病”。成哥立马扇了女孩一个耳光,双方由此争吵扭打起来。小琴见状与飞哥一同上去帮忙。见周围有不少人围观,在成哥的示意下,三人一起把女孩拖拽到网吧的一间空房内。随后,成哥强行将女孩摁倒在地上,表示要施暴,并让小琴和飞哥帮忙抓住女孩的手脚。女孩拼命挣扎哭着求小琴劝阻成哥,小琴却对女孩说:“谁叫你说话欠揍啊。”于是,当着小琴与飞哥的面,成哥实施了强暴。

  很快,成哥、小琴等三人被警方抓获,并被检方提起公诉。法院会以强奸罪判处小琴吗?16岁的她,会被判处怎样的刑罚呢?

  女性犯强奸罪,听起来不可能,实际上完全有可能。作为女性,虽然不可能直接对被害人实施强奸行为,但女性与他人一起共同故意对被害人实施强奸行为,就可能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本案中,当成哥明确表示要对女孩施暴,女孩哭着向小琴求助时,小琴已经明知成哥将要实施强奸行为。但小琴非但没有制止,反而继续按住女孩的手脚,这表明小琴有帮助成哥完成对女孩强奸的主观愿望。因此,在对女孩实施强奸的过程中,主观上,小琴与成哥有共同的故意,客观上,小琴与成哥实施了共同行为,小琴构成了强奸罪的共犯,成了这起强奸案的共同犯罪人。当然,小琴在这起共同犯罪中只起了辅助作用,是从犯。

  法庭最终以强奸罪判处小琴有期徒刑九个月。之所以这样判处,除了考虑小琴是从犯,还考虑了小琴的年龄因素。法庭查明,虽然庭审时小琴已满16周岁,但在实施犯罪行为时还未满16周岁。我国刑法规定,年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小琴对自己的强奸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法律又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本案事实和法律规定,法庭做出如上判决。 章伟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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