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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师视角:虐童罪入刑刻不容缓之学生课上惹怒老师被暴打至尿血

 

发表时间:2013/1/9 11:24:29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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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刑事律师:教师通常被冠以人民教师、“园丁”的光荣称号,而近年来频繁发生的虐童、对学生施暴事件一步步击碎广大父母对教师的崇敬。因为年幼所以不懂得理解,因为年幼所以顽皮,而这些本来是儿童的天性却成为教师虐待学生,对学生施暴的借口。教育培养出来的学生应当是心中存有真善美的合规公民,而不是常常被暴打,或者看着同伴被暴打成长起来的一批内心孱弱的“臣民”。因此,广西专业律师网律师认为虐童罪入刑刻不容缓,单凭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内心良知已然无法堵住虐童魔爪的再次行动。儿童的成长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关系到民族的存亡,正如梁启超先生所说: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慧;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儿童的教育比国家不断新建监狱和劳教所更加重要。广西专业律师网:熊潇敏律师 党永鹏律师

  案情

  2012年12月28日下午,在南皮县乌马营中学读初一的14岁学生小军,回到家中便躲进屋里一声不吭。母亲发现儿子左右两侧的脸颊又红又肿,一再追问下,小军告诉她,12月27日下午第二节是语文课,叶老师讲课的时候,孩子接了一句嘴,惹得老师很生气,当场骂了他,孩子又小声顶了一句,结果彻底将老师惹怒了。随后,叶老师当着全班四五十位同学的面,连扇孩子几十个耳光。随后,叶老师又把他带进办公室,锁上门接着打。“孩子说,等他从办公室里出来,嘴角都流血了。”

  孩子母亲刘凤萍说,孩子出事后学校并没有及时通知家里,孩子又坚持着上了一天课,等到周末放假从学校回来她才知道这件事,到医院检查,尿检结果显示带“+”号。“事情到现在都10天了,孩子每天晚上还是做噩梦。”刘凤萍说,事情发生后,家里人也多次找到学校进行交涉。虽然学校的老师陪同叶某的丈夫一起到家里看望了一下孩子,但对家长提出的当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要求,双方始终没有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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