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律师推荐:上海:小伙通宵上网猝死 网吧被判赔偿18万,27岁的周某在网吧通宵上网后猝死,家属将涉事网吧告上法庭。金华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网吧老板承担30%的责任,赔偿原告各项损失计18万余元。
【金华】
27岁的周某在网吧通宵上网后猝死,家属将涉事网吧告上法庭。日前,金华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网吧老板承担30%的责任,赔偿原告各项损失计18万余元。
去年2月23日晚,周某到金华市区的金浪网吧上网,24日下午1:30左右,即上网16小时后起身离座,20多分钟后,在网吧厕所内被发现倒在地上,已失去知觉。后经赶来的医生诊断,已气绝身亡。据司法鉴定结论,周某是在上厕所时癫痫发作倒地,头部受伤,使癫痫持续时间延长,脑部缺氧,导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排除颅脑损伤死亡,不排除心源性猝死。
事后,死者家属向金华婺城区法院起诉,认为网吧应确保消费者安全,提供消费时间等的提醒服务;当消费者出现突发性事故后应及时送医、报警,请求判令网吧老板金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62万余元。网吧方面则认为已尽了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厕所采用防滑砖,有保洁人员清理,防止积水。同时,每台营业电脑都安装“净网先锋”监管软件,每连续上机超过3小时,显示器右下端会弹跳“你已连续上机超过3小时,为了您的健康,适当休息一下吧”的提示。
婺城区法院审理认为,周某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知道自身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宜长时间持续上网,但未能自控,事故主因在周某自身。同时,网吧对超时上网人员虽有建议休息的提示,但对周某超时上网未采取其他措施制止,发现周某倒地后未及时报警抢救,存在一定过错,判处被告承担原告合理损失中30%的次要责任,赔偿各项损失186182元。金某不服,向金华市中院上诉,市中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