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刑事辩护律师:男子为报复前妻强奸其妹妹获刑4年,为报复前妻,他想到了强奸前妻的妹妹,让前妻一辈子为此内疚和痛苦。近日,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被清远市清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为报复前妻,竟然强奸前妻的妹妹。近日,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四年。
唐某经人介绍与小贝(化名)结婚,两人在婚前没什么感情基础,婚后一直摩擦不断,小贝遂提出离婚并办理了离婚手续。为此,唐某心生怨恨,为报复前妻,他想到了强奸前妻的妹妹,让前妻一辈子为此内疚和痛苦。
去年7月28日,唐某登录前妻的QQ号码,在QQ好友一栏中找到小贝的堂妹小晓(化名),然后以另一QQ号码加了小晓,并自称“黄琳”,借帮其介绍一份暑期工为由,将适逢放暑假正寻找暑期工的小晓从广州骗至清远。当被害人到达清远并认出唐某时,为了继续骗取小晓的信任,唐某称“黄琳”暂时没有空,要他来接她,并带其住进了旅馆。到了旅馆后,唐某欲与小晓发生性关系,在遭到小晓的激烈反抗,唐某便威胁说:“你要是敢再反抗,就叫人来将你轮奸。”小晓被逼顺从。
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杨潇锋、刘爱群、张斯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