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刑事律师关注:男子陈某男某携情妇候某女入住宾馆洗“鸳鸯浴”,双双脱衣后一男子突然闯入,自称是候某女丈夫,强行拍下二人裸照,殴打陈某男某后敲诈5万元。后来陈某男才明白,原来是他的情妇候某女和这名男子里应外合。
案情
2013年1月一天,陈某男在一酒店房间内和情妇候某女一起洗澡,李某(另案处理)敲门入室,自称“李天”,是候某女的丈夫,对陈某一顿拳打脚踢,当场拍摄了陈某男、候某女二人的裸照,并扬言要告诉陈某男妻子、将照片发至网上。
陈某男将钱包内的现金和银行卡交给侯某女,并说出卡的密码,但李某认为钱少,威胁陈某男打了一张5万元的欠条。后李某多次威胁陈某男若不兑现,就将裸照公开,陈某男报警。
民警审讯中发现,李某并非侯某女丈夫。种种迹象表明,是侯某女做内应与李某共同实施了敲诈,在相关证据面前,侯某女承认了犯罪事实。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侯某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威胁手段,强行索要受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