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关注:据了解,2010年,余某在日常闲聊中对徐某和赵某吹嘘,其子是某省部级领导驾驶员。同年七、八月份,徐某找到余某,希望借助余某儿子是领导驾驶员的关系,帮助自己儿子考上饶特警及承包贵溪等地的松林,余某父子遂答应,并以跑关系须用钱为由,多次骗取徐某、赵某共12.5万。
谎称是某省部级领导驾驶员,以“拉关系”为名骗取四被害人共18.5万元人民币。9月3日,大江网记者获悉,近日,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三年、其子有期徒刑四年,分别并处罚金20000元。
据了解,2010年,余某在日常闲聊中对徐某和赵某吹嘘,其子是某省部级领导驾驶员。同年七、八月份,徐某找到余某,希望借助余某儿子是领导驾驶员的关系,帮助自己儿子考上饶特警及承包贵溪等地的松林,余某父子遂答应,并以跑关系须用钱为由,多次骗取徐某、赵某共12.5万。
随后,徐某又邀请高某和徐某某一起承包松林,余某父子表示该事正在办理中,并伪造了承包假合同,期间,余某又向高某、徐某某二人索要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