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关注:今年5月初,沙湾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沙湾县国税局工作人员报案称,石河子某制品有限公司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经侦民警立即会同沙湾县国税局稽查局对该公司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展开调查。
为获取不义之财,李林(化名)在5个月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0余份,涉及金额近3000万元。26日,李林被沙湾县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今年5月初,沙湾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沙湾县国税局工作人员报案称,石河子某制品有限公司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经侦民警立即会同沙湾县国税局稽查局对该公司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展开调查。
经查,2011年8月-12月,石河子某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林,使用17张他人身份证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0份,涉及金额1500万余元。此后,李林又为3家贸易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数张,涉及金额1300万余元,从中获利120万元。
据李林交代,他通过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直接在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进行变造,提供给受票企业,再通过网上认证蒙混过关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从中牟利。
经查,李林变造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河南、新疆等多个省区。
目前,检查机关已经对李林批准逮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