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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看到合租女子包里一沓钱将其捅死抢走8500元

 

发表时间:2012/8/4 9:43:28 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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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律师提醒:7月10日晚8时许,公安未央分局大明宫派出所接警:租住在方新村小区南区一套两室一厅房屋的李某报警称,与他合租的女子张琪(24岁,化名),在其卧室内被人杀害。经警方初步勘查,死者张琪身上有三十余处刀伤(含反抗伤),120现场诊断,张琪已死亡。

  7月10日晚8时许,公安未央分局大明宫派出所接警:租住在方新村小区南区一套两室一厅房屋的李某报警称,与他合租的女子张琪(24岁,化名),在其卧室内被人杀害。经警方初步勘查,死者张琪身上有三十余处刀伤(含反抗伤),120现场诊断,张琪已死亡。昨日上午,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刑侦大队召开案情通报会,公布了这起抢劫杀人案。

  受害者身上有30余处刀伤

  接到报案后,未央分局成立了以刑侦副局长袁萍为组长的专案组。民警发现,案发的出租屋门窗完好,据此断定疑犯系死者认识的人。

  案发现场死者的身份证上显示,张琪身份仍在西安一所大学集体户口上。在该校,民警找到死者生前的辅导员,辅导员称,张琪性格沉稳、低调,社交圈子单一。而在她上学期间,与同校一男同学赵某谈恋爱,二人系同乡,都是山西运城人。

  民警赶赴山西找到赵某,赵某称,二人准备于今年10月举行婚礼。赵某说,7月9日下午,张琪还在电话中说,她已从公司辞职,准备退房回山西,当天从公司领了8500元工资,钱随身携带。打电话时,赵某还听见张琪身边有男子的声音,张琪说是有人来看房。

  经警方询问,张琪同屋房客李某说,自己于今年6月27日搬到这里与张琪合租,当天搬家时,前来帮忙的有他的女友、朋友田某以及田某的女友。经对李某及其女友调查,发现二人并无作案可能。

  而田某的女友也被排除,但案发后,田某的两部手机均关机。

  李某反映,7月7日,田某去过事发出租屋,当时他住处的电线坏了,有电工证的田某来帮忙维修,维修时踩到了张琪的电脑主机上,引起张琪不满。7月9日下午,田某曾到出租房找李某,李某不在。后在电话里,田某提出借500元,被李某婉言拒绝。田某上门寻找李某时,张琪在家里。赵某电话里听到的男子的声音,很可能就是田某。

  抢劫遇反抗他持续捅在她身上

  田某,26岁,乾县人,初中文化程度。李某称,田某在城南茶张村附近租住。7月12日傍晚7时,田某在村口被抓。对涉嫌故意杀害死者张琪一事,田某供认不讳。

  据田某交代,作案前他已身无分文,女友也没钱养活他了,而他又没能向李某借来钱。

  7月10日上午10时许,他揣着20厘米长的弹簧刀赶到方新村,计划去偷李某的电脑。试着敲门时,张琪开门了。田某说了句:我来看房子(张琪即将退掉的房子)。进屋后,田某询问电费的情况,张琪打开钱包取出一张电费条。而就在张琪钱包拉开的瞬间,田某看见张琪钱包里厚厚一沓人民币。

  田某说,他于是掏出刀子指着张琪说:“不要喊,把钱拿出来。”张琪本能呼救,田某在其脖子上划了一刀,张琪继续呼救,田某用手捂着她的嘴,捅向张琪的下半身,张琪继续反抗,田某又持续捅在她身上……

  逃离现场时他穿着受害人女式衬衫

  作案后,田某脱下血上衣,穿着张琪一件女式衬衫逃离现场。

  中午,田某逃到三桥附近,花了60元钱买了一双皮鞋、138元买了一件短袖和一条西裤。再将脱下来的衣服以及作案工具装在袋子里提走。赶到咸阳汽车站旁的一个果园时,他将袋子全部烧掉。

  7月10日下午,田某回到乾县家中,将抢来的6000元钱给了母亲,并告诉母亲,无论谁问,都说自己没给过母亲钱,还说自己是7月10日上午回家的。另外他给了女友900元,其余的自己花了。

  昨日上午,民警介绍说,田某的母亲并不知儿子杀了人,但田某给母亲的6000元钱中,有几张带着血迹,经DNA鉴定,确系死者张琪的血迹。而田某焚烧作案工具的果园,民警找到了果园主人,并提取了作案用的匕首并送检。日前,田某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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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捅死合租女子 抢劫罪量刑标准,广西刑事律师,南宁知名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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