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六旬老汉屡次堵住前儿媳家锁眼遭刑罚

 

发表时间:2012/8/27 22:55:54 来源:新民晚报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关注:今年3月下旬,家住曹杨路某小区的老周一家遇到“恶作剧”--大门锁眼连续3天被人用异物堵死,无法正常开启,报警后一时间也无法查出是谁干的。气愤的老周决定自己等在楼道里守候伏击,一定要抓住这个“鬼”。

  因对儿子离婚后的房产分割不满,老丁与女方家人产生了矛盾。为了宣泄自己的不满,他多次到女方家破坏门锁。被前亲家公老周发现后,老丁用石块将老周的头砸开了花。近日,老丁在普陀区法院不仅受到了刑事处罚,还接到了该院刑庭的禁止令。在一年的缓刑考验期内,再也不能随意“拜访”前亲家的住处了。

  大门锁眼被堵死

  今年3月下旬,家住曹杨路某小区的老周一家遇到“恶作剧”——大门锁眼连续3天被人用异物堵死,无法正常开启,报警后一时间也无法查出是谁干的。气愤的老周决定自己等在楼道里守候伏击,一定要抓住这个“鬼”。

  3月23日下午,老周手拿一根不锈钢管,躲在楼道内。没多久,一个男人出现了,他右手拿着石块,来到老周家门口,对着门锁就要砸下去。“真凶”终于出现了,老周既兴奋又紧张,看清来人后,他又气不打一处来。那个人正是老周女儿前夫的爸爸,也就是他曾经的亲家公老丁。

  房产分割存争议

  老丁为什么要捉弄老周一家呢?这要从两家儿女的婚事说起。

  老周的女儿和老丁的儿子2006年结婚。结婚前,为买房老丁借给儿子6万元支付首付,购买了梅川路某小区的一套房子。结婚后,小夫妻用这套房子又置换了曹杨路某处的房产,还把老周夫妇接入同住。2011年年底,小夫妻协议离婚,老丁的儿子同意将该处房产的份额留给前妻和孩子。

  2012年3月初,老丁才知道儿子离婚的事情,他认为自己出过首付应该有份额,就找到前亲家要求重新分配孩子离婚时的财产,但是遭到了拒绝。为此,老丁多次上门威胁,曾经亲家反目相向。

  看到老丁,老周一时气急,举起钢管就冲了上去,两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在楼道里扭打起来。冲突中,老丁拿起手中本来要敲锁的石块砸向老周,老周躲闪不及,被石头结结实实砸中头顶,顿时鲜血直流。

  六旬老人遭刑罚

  老周头部的6处创伤累计缝合长度16.7厘米,构成轻伤。事发后,老丁自首,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而老周一家担心老丁还会上门纠缠,向警方要求对老丁严加看管,保护全家安全。

  普陀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老丁之前反复到老周家侵扰,严重影响老周一家正常生活,也是直接引发本案的主要原因,法官决定在老丁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他再去老周家,以免双方再起冲突。8月22日,普陀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老丁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同时判决未经老周一家同意,禁止老丁在缓刑考验期内进入老周家,这也是普陀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首次引用刑法第72条有关规定作出禁止令判决。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广西民事律师,南宁知名律师
更多与 广西民事律师,南宁知名律师 相关新闻:

 
上一篇五旬男子醉驾途中酣睡车中 严重堵塞交通犯危险驾驶罪获刑
下一篇丈夫背妻子在外借巨款“玩失踪” 法院判丈夫独自承担责任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