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关注:王某与被害人李女士于2010年离婚。之后,王某一直想和前妻复婚,但都遭拒,王某遂对前妻及其家人心怀怨恨。2011年7月的一天,王某拿着菜刀冲到李家,因多次敲门都未能进入,便钻窗进到屋内,与前丈母娘包某发生争执。
因前妻拒绝复婚,王某竟爬进前妻家,将丈母娘砍成重伤,后又放火欲同归于尽。记者上午获悉,房山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数罪并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5年,赔偿受害人13万余元。
王某与被害人李女士于2010年离婚。之后,王某一直想和前妻复婚,但都遭拒,王某遂对前妻及其家人心怀怨恨。2011年7月的一天,王某拿着菜刀冲到李家,因多次敲门都未能进入,便钻窗进到屋内,与前丈母娘包某发生争执。
其间,王某将厨房的煤气管砍断,以点燃天然气及杀害包某相要挟,要闻讯赶来的李女士进屋和其商谈。和李女士一同赶到的几名同事想借机解救包某,却招致王某疯砍。王某后得知前妻已报警,又朝前丈母娘包某的脖子、头部猛砍数刀。
见包某躺倒在地,王某从厨房拿出食用油洒在了客厅的沙发上,又用自己的上衣点着沙发,后跳窗逃跑,被赶来的民警当场抓获,屋内火势也被消防员及时扑灭。
经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包某属重伤,房屋等涉案财产损失为9万余元。
庭审中,王某表示认罪,但他辩称自己没有想过要杀死包某,只是一时冲动,造成的经济损失他愿意赔偿。
经审理,房山法院认为,王某不能正确处理个人感情问题,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重伤,并故意放火焚烧他人财物,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及放火罪,应数罪并罚。
鉴于王某有故意杀人未遂等情节,故以犯故意杀人罪,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以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合并执行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