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律师关注:11岁的女孩小欣(化名)被发现死在老屋楼梯下,而且遭遇了性侵犯。经侦查,犯罪嫌疑人竟是女孩16岁的表哥小军(化名)。7月27日,江西修水县公安局通报了这起案件的始末。据悉,小军亲吻小欣遭到反抗后,因害怕被人发现,采取掐脖子、捂嘴巴的方式致小欣死亡,随后进行奸尸,最后还制造小欣意外被砖压死的假象。
南宁律师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疑遭性侵:11岁女孩死在楼梯下屋内有明显拖痕
7月20日10时许,修水县公安局白岭派出所接到胡某报案,称7月17日19时左右,其11岁女儿小欣死在老屋后面的楼梯下面,身上压着砖头,头发蓬乱,裤子湿漉,阴部红肿,疑遭遇性侵。当时,小欣的表哥小军也被砖头压在旁边。
接警后,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到医院找到正在住院治疗的小军了解当天情况,另一路在胡某夫妇带领下来到现场仔细勘查。
经勘查,民警发现案发现场是搭在老屋一端的附房,因年久失修,附房部分墙体已倒塌,而在靠厅堂的一间房屋,并排摆着两张旧床,靠门的一张床上放着一些旧书、旧试卷,床上还有一些破旧的衣服,紧挨着的一张床上铺设着一些稻草,铺垫的稻草有被动过的痕迹。
民警同时发现,在这间屋的地面上,有明显的两条拖痕,拖痕朝着门外倒塌的墙体方向消失在走廊里。
结合胡某反映的情况,民警初步认定死者小欣不是意外被倒塌的墙砖砸伤致死,他杀可能性较大。
开棺验尸:死于他杀且遭性侵嫌疑人为其16岁表哥
按照当地农村习俗,未成年即夭折的小孩,家属会将其简单处理并尽快下葬。7月19日凌晨,胡某夫妇将小欣下葬于该镇沙坪村的一山坳里。
为了查明真相,民警在征得死者家属同意后,决定对死者开棺验尸。
经检验,法医不仅发现死者右大腿内侧有一道明显的划痕,且脖子上有人为的掐痕,系机械性窒息死亡,死者的外阴不仅红肿,且阴道内有残留物。所有情况表明,小欣的确死于他杀,且遭遇过性侵犯。
与此同时,外围调查民警发现,案发当天下午,没有发现其他人来胡某娘家,只有小军一直和小欣在一起。所有疑点渐渐指向了16岁的表哥小军。
随后,民警再次赶到医院,得知小军身体无异常后,依法将其传唤至公安局。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小军交代了7月17日下午杀害小欣并奸尸的犯罪事实。
真相大白:亲吻表妹遇反抗大喊表哥捂嘴将其杀害奸尸
据悉,胡某有两个孩子,小欣今年将读初中,成绩不错。因为住在县城,平时不能照顾因病卧床的母亲,7月15日,胡某趁暑假带小欣来娘家尽孝道。在胡某娘家期间,侄子小军常跟着父亲到老房子找表妹小欣玩。
7月17日下午1时左右,吃完中饭后的小欣无所事事,径直来到小军家以前的老屋。当她看到老屋废弃的床上有许多初中书籍和试卷后,产生了兴趣,便看书做试卷。
过了一会,小欣感到累便想睡觉。此时,一旁的小军见到小欣睡觉的姿态顿生邪念,突然扑到小欣身上进行亲吻,小欣立刻反抗并大声叫嚷。
怕被人听到的小军吓得用左手掐住小欣脖子,右手从床上拿着一本旧书捂住小欣的嘴巴,但没有捂住,又随手拿起一件衣服盖到小欣的脸上和口鼻。此后,看到小欣不再动弹,小军将她抱到旁边放稻草的床上,实施奸尸。之后为掩盖真相,小军将小欣拖至老屋后的楼梯下,塞进一个不大的洞内,将倒墙的砖头拆下来盖到她身上,造成意外死亡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