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律师关注:针对此案,太仓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吴天国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但是,这起性质恶劣、情节特殊的交通肇事案的背后,还是给人以不少疑问:当时吴天国撞人后杨老伯是否已经当场死亡?案件定性为交通肇事,但是否为“活埋”而涉嫌故意杀人?同时,吴天国肇事后举动应当也涉嫌了逃逸罪,判决时有没有考虑进去?此外,吴天国随意掩埋受害人尸体,是否还触犯侮辱尸体罪?针对这些疑问,该案的承办法官接受记者采访,并一一予以释疑。
去年12月20日,太仓市沙溪镇发生一起性质恶劣的交通事故,一家化肥厂的司机吴天国驾驶一辆低速自卸货车运货途中,将一名男子杨某撞倒,吴天国担心赔偿问题,为掩盖违法事实,竟然将杨某抱上货车,带回单位附近掩埋。该案在审理刑事犯罪阶段,被告吴天国被控涉嫌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后因法医鉴定杨某致死原因系车祸,吴天国的故意杀人罪得以排除。太仓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依法认定吴天国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
案件回放
害怕赔偿,肇事司机偷偷埋尸
2011年12月20日傍晚时分,家住太仓沙溪镇半泾村的老杨出门前往附近的单位,这一去便没了踪影。12月21日上午8点19分,杨女士来到太仓市公安局沙溪派出所报案,求助寻找“失踪”的父亲。杨女士说,她的父亲今年才56周岁,身体一贯不错,耳不聋,眼不花,生活规律。一夜之间失踪让人非常着急。为尽快找到老杨的下落,民警迅速赶赴杨女士所居住的沙溪镇半泾村一探究竟。民警说,走访后得知老杨大约是在20日的傍晚5点半到6点这段时间从家中离开,于是随即让杨女士帮着联系所有老杨可能去的地点,结果一无所获。
正当民警展开调查时,一位名叫徐永强的人来到老杨家,他是太仓沙溪镇半泾村一家金属制品厂的看门人。其所在的这家金属制品厂距离老杨的家不远,平日里,低头不见抬头见。详谈之下,“老徐”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12月20日傍晚,轮到徐永强上夜班,傍晚6点是他准时打卡的时间。怕迟到的他一路小跑到厂门口,突然听到背后传来“嘭”的一声,吓了他一跳。“我望过去,是一辆卡车模样的车子撞倒了一个人。那个司机很快下了车,抱起那个人。”
随后,民警让徐永强带路,来到当时的事故地点。徐永强说,要是在平时,他肯定要跑过去看看的。但是当时急着到厂里打卡,就没前去。他想等一下从厂里出来再看情况,可等再出来的时候,那个撞人的车子和被撞的人都不见了……
“被撞的人很有可能就是杨女士的父亲。”警方立即组成专案组,会同太仓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展开了案件的先期侦破工作。在全体办案人员的努力下,案件渐渐清晰起来:在徐永强所描述的时间段里,共有三辆汽车进入排查范围。三辆车前后通过的误差时间不超过2分45秒。而最符合徐永强描述的车辆只有一辆——牌照为“辽BX53X”的蓝色农用卡车。随着嫌疑车辆的确定,12月27日晚,民警在太仓沙溪镇岳王管理区某有机复合肥料厂,找到了“辽BX53X”的蓝色农用卡车司机吴天国,并将其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警方介绍,吴天国来自盐城,今年34岁,性格有些内向。在警方掌握的大量证据面前,吴天国的防线很快不攻自破。据其称,事发后几天,他始终吃不下睡不好,半夜里一直做噩梦,精神状态非常差。吴天国交代说,他在太仓打工3年,车子是他花4万元买的二手车。出事当天,车子开得有点快,发现前面有个人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据其称,将老人撞倒后,他下车看老人一动不动,喊了几声也没有应答,认为老人已死亡。为了掩盖罪行,他将老人抱到副驾驶座上,将车开回厂里卸完货,待吃过晚饭后,他又出去将老人掩埋在厂边高压铁塔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