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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酒驾撞人逃逸致人死 糊涂父亲为儿顶罪双双获刑

 

发表时间:2012/7/13 21:08: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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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律师关注:石某酒后交通肇事逃逸,父亲帮其顶罪,结果被警方查出破绽。近日象山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儿子,以涉嫌包庇罪对父亲提起公诉。经象山法院审理,被告人石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石某的父亲也因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轿车肇事逃逸不知所踪

  今年正月初六凌晨三点,在象山县丹东街道丹南路由西往东行驶至丹东街道人民广场南出口路段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与一辆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轮车主汪某受重伤。

  事故发生后,肇事小轿车逃离现场,被害人汪某被他人救助送至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象山交警部门勘察事故现场后,在肇事地点附近街道、小区进行了全面排查。事故后第二日中午,交警部门在附近的某小区里找到一辆可疑车辆,经过勘察,该车辆出过严重事故,保险杠的变形程度及车身上绿漆刮痕(人力三轮车外涂绿色油漆)都和该起事故相吻合,故民警确定该车为肇事车辆。

  经调查,该车的所有人为石琴(化名),办案民警随后联系石琴,石琴则称该车送给了自己的弟弟石某,平日都是石某在开,自己不在象山本地。

  办案民警随后联系了弟弟石某,督促其主动配合事故调查,但他始终没有露面。

  父亲自认是肇事者被质疑

  石某交待,初六凌晨大约三点,在夜宵后大量饮酒的情况下自己开车撞了一辆人力三轮车,事发后,因为考虑到自己是酒后驾车,就逃离了事故现场。第二天,交警找到了自己的姐姐,在其父亲的训斥和姐姐的追问下不得不承认自己交通肇事的事实。父亲不想自己被追究刑事责任,害怕前途受到影响,就提出替其顶罪。

  1月28日,石父至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并称肇事车辆由其驾驶。

  然而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处理事故的民警发现该案存在诸多疑点。石父持有驾照,并且从不喝酒,如果当晚确实是石父驾车撞人,对该起交通事故,石父根本没有逃逸的动机。

  据石父交代,事故发生时,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撞了人,但根据车辆的碰撞程度,该起事故中不知道自己发生碰撞的可能性很小。

  而且石父交代自己当晚3点左右打完麻将开车经过人民广场南出口,但对于之前及之后车辆的行驶路线表述含糊,几次说法前后都不一致。

  子罪父替的真相浮出水面

  石父坚持称是自己撞人。民警一面加大询问力度,一面查找新的线索。在调取的肇事车辆行驶录像中发现,车辆在肇事前后行驶的路线与石父交待的路线并不一致。

  在证据面前,石父的心理防线崩溃,终于如实供述是其儿子在酒后开车将人撞了,担心儿子会被判刑,所以替子顶罪。

  2月1日,象山县公安局电话通知被告人石某到公安机关投案,石某遂于当天向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石某交待,初六凌晨大约三点,在夜宵后大量饮酒的情况下自己开车撞了一辆人力三轮车,事发后,因为考虑到自己是酒后驾车,就逃离了事故现场。第二天,交警找到了自己的姐姐,在其父亲的训斥和姐姐的追问下不得不承认自己交通肇事的事实。父亲不想自己被追究刑事责任,害怕前途受到影响,就提出替其顶罪。

  据了解,父子俩还一起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查看,帮助石父了解当晚事故发生情况。

  经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石某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近日,象山法院对父子俩作出判决:被告人石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石父因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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