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听到法官宣布死刑执行令后,罪犯徐安累低下了头。与初恋女友分手后,他对女性产生怨恨心理,于是多次杀死陌生女性泄愤,并猥亵尸体,这是曾经轰动一时的云南 “宣威美奂广场杀人案”。昨日下午2点,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案发地宣威公开宣判后,徐安累被执行死刑。
审理查明,徐安累系宣威人,小学文化,出生于1986年9月。2009年8月2日晚上23点左右,徐安累在宣威城区美奂广场草坪见被害人晓琼(时年18岁)从旁边经过,便尾随至无人处,拔出随身携带的刀朝其胸部、背部连刺数刀致其死亡,后又将晓琼的尸体拖至旁边树丛,用刀将晓琼的腹部剖开后逃离现场。
在2009年9月23日晚上23点30分,徐安累又在宣威市开发区农贸市场门前公路路口,尾随被害人晓燕(时年28岁)和妹妹晓香。徐安累上前抱住晓燕后,掏出刀子朝晓燕前胸就是两刀。经鉴定,晓燕系外力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晓香为轻微伤。
2009年10月26日23点左右,宣威市公安局民警在巡逻中抓获徐安累。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徐安累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据此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宣判后,徐安累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判处徐安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