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后浪推前浪”
后老鸨组织30余小姐培训 负责管理“质量”传授“技巧”
被南昌东湖区法院判刑5年
被告人陈某,女,1991年3月出生,初中文化,无业。就是这样一名本该在象牙塔里为明天做准备的少女,却从事卖淫这个职业。仅仅4个月的“奋斗”,她从小姐变成组织者,组织30余名卖淫女集体卖淫。她不仅负责带卖淫女供嫖客挑选,还负责对卖淫女开展卖淫技巧培训。记者昨日获悉,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90后少女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
“从业”4个月少女变老鸨
“案发时,这个少女才19岁。警方刚接触她时,还以为她是一个简单的卖淫女,因为她长相俊秀,个头不高。可是审讯下来才发现,她竟然是一名组织者,在会所被称为‘上钟部长’,手下有30余名卖淫女。这个19岁的女孩就是负责这些人所有的卖淫事宜。”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
经查,90后少女陈某1991年3月出生,初中文化,家住重庆市江津区。2010年2月,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新浪潮盐疗会所开张营业,陈某应聘到该会所3楼工作。同年6月,任“上钟部长”。就在这短短4个月时间里,曾在重庆从事过这个行业的陈某,靠着手上的“宝典”以及“高品质的服务”,从普通卖淫女变成“老鸨”,不仅赚钱翻番,还管理起30余名卖淫女。
帮卖淫女培训卖淫技巧
“作为‘上钟部长’的陈某,将手下30余名卖淫女按照学历、相貌、身材、皮肤等情况分成数个档次,根据嫖客的不同需求作分配,然后再向嫖客收取不同的嫖资。”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陈某等人不仅给嫖客介绍卖淫项目及价位、带卖淫女供嫖客挑选,还和付某负责对卖淫女进行卖淫技巧培训。据了解,因为陈某来自重庆,且“从业经验”很多,所以当会所老板提出要对卖淫女进行技巧培训时,陈某当仁不让地担任起培训人这个角色。
同时,陈某等人专门制订了“服务流程表”,对“小姐”逐条逐项培训。培训完毕后,由经理或主管进行“试钟”,如达不到要求,就得继续培训,直至达到要求为止。
协助组织卖淫被判5年
“需面试才能够上班,上班之后进行技能培训……乍一看去,这像是一家公司为员工定的规矩,但实际上这是一些人控制妇女卖淫牟利的‘法宝’。”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现在部分提供色情服务的会所管理都有“规则”,而陈某就负责对卖淫女的服务质量进行管理。
法院一审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且“情节严重”,但能如实供述罪行,当庭认罪,可从轻处罚。根据陈某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及危害程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判决陈某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