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湘潭讯 没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冒用姐姐身份资料进行结婚登记,十多年后,姐姐得知自己在法律上有两个“丈夫”,只好求助法院。日前,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开庭审理,依法宣告姐姐周越(化名)与妹夫赵敬文(化名)婚姻无效。
1999年,不满20岁的周岚(化名)一心想与男友赵敬文结婚,但因未达法定结婚年龄,无法进行婚姻登记。凭着自己与姐姐周越长得有几分相像,周岚便抱着侥幸心态,拿着周越身份资料来到岳塘区民政局。
其实,周越在1995年就在湘乡市民政局办理了登记结婚。然而因当时相关资料没有联网,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仅凭相貌难以分辨,周岚与赵敬文得以登记结婚。
直到去年,周越才偶然发现这件事,便向岳塘区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对于这起蹊跷的“重婚”案件,法院依法做出了判决:周越与赵敬文之间并无婚姻事实,因此依法宣告该婚姻无效。
记者李志宏 通讯员尹载喜 李妮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