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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求女友开房被拒竟变“狼”庭上悔恨求重判

 

发表时间:2012/5/20 9:22:24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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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穗检宣 黄检宣) 一对年轻小白领约会到深夜,男友提出开房,遭到女友拒绝竟变“狼”,对女友拳打脚踢并实施强奸。庭审时,男子最初并不认罪,在公诉人的感化下,请求法官予以重判。

 

  年轻的小伙罗某和被害人李某本是一对恋人,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一次两人约会到深夜,罗某提出去开房,女友李某当即表示了拒绝。但李某没想到,平素对自己呵护有加的男友竟然强行把她拖到了小旅馆,她的激烈反抗招来的是男友的拳打脚踢。

 

  为了避免遭受更严重的伤害,李某无奈之下和罗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罗某又心疼起鼻青脸肿的女友,送她去医院治疗,而李某趁机报了警。

 

  曾经的眷侣反目成仇,庭审过程中,罗某不认罪,坚称是女友同意的,并不是强奸;李某也表示不能原谅罗某,同时还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经办该案的黄埔区检察院公诉人李东蓊根据办案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发表了一段倾注了个人情感的特殊的公诉意见。

 

  李东蓊说,“被告人和被害人从确立关系以来,一直和谐甜蜜,看看他们的通话记录,有时候一天通话次数达到20多次,真可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但是今天,一个坐在被告席上,一个坐在原告人的位置上,针锋相对、咫尺天涯,而这仅仅是因为那10多分钟的悲剧。”

 

  庭上公诉人对着罗某说,“我知道你对李某有深厚的感情,但你却不懂得去尊重她,尊重你心爱的人对于贞洁的那份执着……”,“在你挥拳打向她的时候,你还记得你讲的那些甜言蜜语吗?可曾想过当她突然发现自己心目中的王子变成了恶魔的时候,有多么无助、恐慌和痛苦?”

 

  “幸运的是,罗某最终痛哭失声,当庭认罪。”李东蓊告诉记者,当听到罗某愿意赔偿全部民事损失,并请求法院重判他时,被害人李某红着眼睛,要求撤回民事起诉,请求法院从轻处罚罗某。

 

近日,罗某因为认罪态度好且得到被害人原谅,被黄埔区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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