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昕芮不满同居男友与左某关系暧昧,花1万余元雇段会林等人伤害左某,结果段会林将左某强奸后杀害。昨天,市二中院将段会林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李昕芮被判无期徒刑。
李昕芮现年53岁,是北京一家制衣公司的法人代表。法院查明,李昕芮因同居男友刘某与28岁女子左某关系暧昧而心生不满,遂起意对左某进行报复。她找到30多岁的河北农民段会林等人,先后出资1万余元雇佣并指使段会林等人伤害左某。
段会林等人多次到左某住处窥探其行踪,并伺机作案。2009年10月27日晚,段会林尾随左某进入其室内,将左某强奸后,又用双手猛掐左某颈部,致左某死亡,并偷走笔记本电脑等物品,共计价值4000余元。
2009年11月,李昕芮、段会林等人相继到案。李昕芮的亲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共计25万元。
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李昕芮不能正确处理情感纠纷,为报复被害人,竟雇佣并指使段会林等人对被害人进行伤害,李昕芮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段会林在犯罪过程中,超出事前故意伤害的预谋,违背被害人意志与之发生性关系,并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后还窃取被害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盗窃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裴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