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管总队日前向各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支队下发通报,通报乌兰察布市和呼伦贝尔市交警支队违规审批开通机动车检测站进行检车的情况,责令相关检测站立即停止机动车检验,上述交警支队支队长向总队书面说明原因。
近日,根据群众反映,经总队核查,发现乌兰察布市和呼伦贝尔市交警支队未报经总队审核备案,违规审批开通机动车检测站进行机动车检验。
根据部局相关要求和总队文件规定,对乌兰察布市和呼伦贝尔市交警支队予以通报批评并做出以下决定。即责令乌兰察布市蓝天机动车污染排气检测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满洲里红鹰车辆检测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机动车检验,在未取得相应资格许可和未经总队审核备案前不得进行机动车检验,乌兰察布市和呼伦贝尔市车管部门不得为其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文/杨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