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8日讯 你想想,我如果把这些内容再配上那些照片,发给你那鸟人或者再在微博上发表,或者在MSN、SKYPE上一放,保你俩名誉四起。想不出名也难。其实内容不止这么多,我还在写,已经写了近33页了,我预计可以写到80页,才刚刚开始……”
几天前,在杭打工的女子小汪收到这样一封由“大男孩儿”发来的邮件。小汪知道,“大男孩儿”就是她的前男友小谭。邮件中指的那些照片,是她和小谭在一起时的裸照。其实,那些裸照几天前已经发到了小汪现任男友的手机上。前天下午,小汪下定决心到江干区城东派出所报案。
小汪30岁,2009年8月与小谭在江西上饶相识,小汪是上饶人,小谭是湖南人。两人当时同在服装厂打工,而且认识之初小汪就得知小谭有家庭。当时,小谭说自己马上会离婚的。
去年年底,小汪发现小谭根本离不了婚,于是提出分手。然后经人介绍,她在老家与现任男友定亲,一起来杭打工。
今年3月,小汪突然接到小谭的电话,对方说想见最后一面。为了彻底了断,小汪约小谭在杭州见面。小谭来杭后住进宾馆,小汪答应相伴两天。其间小谭提出要拍照留念,小汪也就同意了,在房间里,小汪经不住对方劝说,还拍了裸照。
两天后,小汪以为终于和小谭彻底分手了,但小谭一回上饶就威胁小汪,称如果小汪断绝与他的关系,对方就要在网上通过QQ和漂流瓶公布其裸照。
城东派出所相关办案警官表示警方正进一步侦办此案,同时也希望通过本报警告小谭,他已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和隐私权,应立即停止上述行为。
同时,警方提醒女性应注意保护隐私,慎重拍摄不雅照。
昨天民警和小汪现任男友取得了联系,他昨晚明确表示不会和小汪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