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夫妻以低价供应奶粉诱人入局诈骗逾千万 受审拒不认罪

 

发表时间:2012/4/10 9:42:03 来源:广州日报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奶粉,是时下妈妈们最关心的货物,于是竟有骗子利用这个紧俏货物大肆诈骗。一对夫妻以能提供低价奶粉为名与多位经销商签订供货合同,随后在收到预付款后,便缺货供应奶粉,然后再屡设圈套,一步步扩大欠货数额。他们还以做奶粉生意可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他人投资。从这两项,夫妻二人骗款逾千万元。昨日,两被告孙明春、李锡敏在深圳中级法院出庭受审,对于检方指控的涉嫌合同诈骗罪名,两被告拒不认罪。

 

  低价供应奶粉诱人入局

 

  检方指控,2009年,被告人孙明春结识了奶粉经销商刘某华、彭某红,后孙明春、李锡敏向两名经销商提出可以低于市场批发价供应奶粉的优惠条件,诱使刘某华、彭某红向其订购奶粉。在刘某华、彭某红预付货款后,孙明春、李锡敏采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缺货供应奶粉。

 

  20107月,孙明春伪造了一份其与深圳市家乐福超市签订的、可低于厂家供应价10%的价格从家乐福超市批发多种进口奶粉的协议,骗取经销商刘某华、彭某红的信任,加大奶粉交易量,并进一步扩大欠货数额,且以没时间为由拒绝与经销商对账。

 

  20113月,孙明春谎称可以拿到深圳市沃尔玛超市的销售任务,向经销商提供更低价的奶粉,要求刘某华、彭某红预付大额货款。在刘某华支付186万元预付款、彭某红支付55.5万元预付款后,二人逃匿。截至案发前,孙明春、李锡敏多次收取刘某华货款人民币233.2136万元,多次收取彭某红货款共计人民币95.5万元人民币。

 

  经查,孙明春、李锡敏二人还以做奶粉生意可获得高额回报为饵,自2009年开始诱骗叶某洲、刘某、华某权、陈某妹等向其投入资金,并采取先小额履行合同的方式进一步诱使被害人继续加大投入。在骗得大额投资款后,孙明春二人以各种理由拒不返还,后逃匿。截至案发前,孙明春、李锡敏共欠叶某洲人民币358.02万元,欠陈某妹本金84万元,欠刘某、华某权本金262.0822万元。

 

  20113月,孙明春、李锡敏在骗取经销商货款、借款人投资款共计人民币1032.9958万元后逃匿。经被害人报案,2011512日,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在广州市海珠区将被告人孙明春、李锡敏抓获归案。

 

  昨日在庭上,丈夫李锡敏辩称并不知资金用途,孙明春也辩称,此事与丈夫无关,完全都是自己策划的,不过孙明春坚称所作所为称不上是合同诈骗。部分投资款项已经还给了投资人。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王纳)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高额回报为饵诈骗,诈骗罪的认定,诈骗多少金额被判刑?
更多与 高额回报为饵诈骗,诈骗罪的认定,诈骗多少金额被判刑? 相关新闻:

·李某某诈骗案(已委托)·陈某诈骗案(已委托)
·最高法明确“套路贷”诈骗行为应刑事犯罪·杨某集资诈骗案(已委托)
·熊潇敏律师团队为一宗涉案金额三千多万合同诈·嫌疑人在他人报案前 退回诈骗财物可从轻
·拾得他人社会保障卡并使用的行为定性·租车抵押“两头骗” 犯罪金额如何认定

 
上一篇男子卖房后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被告上法庭
下一篇男子将女友勒死后 制造假象发短信骗其家人8万元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