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王某因经商长期居住外地,妻子晋某起诉离婚;但王某称家中财产都是自己打拼得来,没有妻子的分。记者昨日从武汉市中院获悉,在法官的多次调解下,晋某拿到房屋一套和补偿金60万元。
晋某年近50岁,上世纪九十年代与王某结婚。但因婆婆不满晋某生的是女孩,双方产生矛盾,晋某和丈夫因此经常吵架。
之后,王某长期在外经商,晋某在家里照顾孩子。双方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日渐淡薄,最终闹到上法庭离婚。
法官审理此案时发现,晋某因长期见不到王某,根本不清楚其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王某则认为自己的财产均是多年来辛苦打拼积累形成,没有妻子的分,拒不说明自己的财产状况。
经法院介入调查并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分给晋某房屋一套并另行支付补偿金60万元。(楚天金报 见习记者方历娇 实习生田娜 通讯员李济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