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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高额分红诱惑同乡 非法集资诈骗212万元后潜逃

 

发表时间:2012/3/2 23:33: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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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宁德32日电 (林翠慧 冯彬芝)日前,在成都警方的协助下,蕉城警方成功将涉嫌非法集资诈骗212万元的网上在逃人员陈某抓获归案,这起集资诈骗案件最终告破。

 

  骗取信任集巨资,利益熏心陷圈套

 

  据警方介绍,陈某,宁德古田人,2003年在福建泉州经营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每月亏损高达20多万元,他便开始拆东墙补西墙。随着公司的借款数额不断增加,到2005年陈某的资金链条开始出现紧绷,难以正常运转,这时他已经没有能力偿还银行借款,只能勉强支付部分利息。陈某心想难道自己一手创建起来的公司,就要以失败告终吗?

 

  2005年清明节回到宁德扫墓,在与4位同乡闲聊中,陈某得知同乡有意寻找项目投资。于是陈某心生一计,找到李某、彭某、余某等人,谎称自己将会在宁德注册一家公司,但资金比较紧张,需要融一笔较大的资金,他跟李某等四人承诺可用资金入股,一旦公司成立开始盈利,到年底即可享受优厚分红,谁出的钱多,分红就越多。

 

  几日后,李某等人通过其他朋友那了解到,陈某早年在外闯荡经商,在泉州确实有一家公司在经营,且制鞋行业成本低利润高值得考虑投资,况且现在又有高额分红。利欲熏心的李某4人对陈某的话深信不疑,于同年5月份在宁德某酒店房间内与陈某签订了一份公司入股协议合同,约定李某、彭某、余某等四人各投资53万元,各占公司10%的股份,成为公司股东,并享有盈利分红等优厚待遇,而陈某需将投资款212万元人民币,投入到公司经营。此时,被利益迷惑的4位投资者全然不知自己已经陷入陈某的圈套里。

 

  “百万富翁”梦难圆,债台高筑潜逃

 

  尝到甜头的陈某暗暗窃喜,在4位投资者的资金到账后,陈某又告知他们泉州总公司急需资金周转,需要暂时挪用宁德分公司账户现金,陈某同时也把泉州公司财务的流水账单给4名同乡过目,目的就是让他们相信总公司的资金链状况是稳定的,好让自己可以名正言顺地把投资款转移走用于泉州公司的营运。然而陈某的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根本无法保证泉州公司正常经营。

 

  陈某在自己导演的“拆东墙补西墙的游戏”中越陷越深,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不仅百万富翁梦难圆,最后更是债台高筑,无力归还。到200510月,陈某再无能力归还利息给银行,为逃避债务,他关掉手机带着剩余的资金携妻儿逃至四川。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李某、彭某、余某等人对陈某产生怀疑,多次联系未果,后到泉州打听才得知,陈某在泉州的公司早已资不抵债,目前公司已转卖给他人,此时,才恍然大悟自己可能被骗了,赶忙报案。

 

  接警后,蕉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迅速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立即着手展开调查。20111028日,专案组民警根据线索,在成都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涉嫌非法集资诈骗212万元的网上在逃人员陈某抓获归案,这起集资诈骗案件最终告破。

 

  目前,陈某家属已筹集160万元,归还给受害人。现陈某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天上不会无缘故掉下馅饼,高回报的背后必然存在高风险,投资须慎之又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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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非法集资诈骗的认定,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非法集资诈骗如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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