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见习记者何小敏 记者魏徽徽)约好“一条龙”服务,卖淫女临时改主意,只提供了部分服务项目,完事后嫖客只愿支付一半嫖资,双方于是起争执,嫖客竟一怒之下将卖淫女杀死并分尸。昨日上午,广州市中院对鹤山男子李志容(音)故意杀人案一审公开审理。
李志容现年27岁,案发前在广州当司机。指控称,2011年7月19日中午12时许,李志容邀请阿梅(化名)到自己在白云区租住的某出租屋内进行性交易,双方后来因嫖资问题发生争吵,期间李志容用水果刀捅刺阿梅背部,并割喉致阿梅死亡。当天下午,李志容将阿梅分尸,装入行李箱,并于次日凌晨4点左右扔到楼下的一块荒地上。20日早上6点左右,居民发现尸体后报警,当日李志容在白云区某宾馆内被抓获。
昨日庭上,李志容对指控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称事前他和阿梅约好,要“一条龙”服务,嫖资600元。但阿梅到他出租屋后,只愿提供部分服务项目,李志容很是不快,完事后,他只愿支付300元,双方遂起争执。
李志容辩称,当时他要求阿梅“滚蛋”,但阿梅执意要600元,他一气之下从厨房拿来水果刀向阿梅的后背捅去,阿梅随即叫了一声“救命”。因为担心被人发现,他又在阿梅的颈部割了一刀,阿梅随即流血而死。唯恐事件败露,李志容又花100元买了一个行李箱,欲将尸体装入箱内扔掉,但他发现尸体僵硬,不易放入,于是他将双腿从膝盖处砍下,这才勉强“塞进去”。
针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李志容的辩护律师认为,李志容杀人的行为事出有因,双方性交易的违法行为在先,后来因嫖资起冲突酿成恶果,阿梅也负有一定责任。并认为李志容属激愤杀人,请求法庭酌情从轻处罚。
此外,阿梅家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30多万元。李志容当庭承诺,愿意赔偿,但他父亲随即表示无钱可赔。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