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2月5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邻居之间发生纠纷,因赔偿事宜双方产生矛盾,李某就在网上发布“寻人启事”声称邻居杜某诈骗,从而引发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近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李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在天涯社区发表道歉信并保留10日,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杜某1000元。
2005年9月14日,因邻里纠纷,李某与杜某产生矛盾。据李某说为了尽快与杜某面谈协商解决,于2008年6月在天涯论坛发布了“寻人启事”,描述了杜某年龄、住址、手机号、婚姻状况、职业、体貌特征等。并声称,因受其诈骗钱款,现急寻此人。2011年3月,杜某以李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其名誉权向浦东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在天涯论坛上发布“寻人启事”的内容涉及杜某诈骗,后虽及时撤回原文,但两年后在百度搜索引擎中仍能搜索到相关内容,李某的上述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贬损了杜某的名誉,侵害了杜某的名誉权,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